
新加坡:周一(10月5日),兩名協助在新加坡運營電子煙走私團伙的主犯及其一名妻子被判刑。該團伙從馬來西亞進口電子煙並在本地銷售。
2025年10月16日,警方在兩個「倉庫」中繳獲了超過58,000件電子煙相關產品,其中近17,000件為電子煙設備。
29歲的新加坡人Wong Ee Wei被判處25個月監禁,並處以10萬新元(約7.8萬美元)罰款;31歲的新加坡人Kenneth Tan Hong Chang被判處45個月監禁,罰款3.6萬新元,並被禁止駕駛。
Tan的妻子,30歲的新加坡人Tiffany Lim Hui Ping同樣是該團伙成員,被判處18個月監禁,並處以4.4萬新元罰款。
Wong在2022年中至2024年期間擔任團伙頭目,此前已承認共謀持有電子煙以供銷售以及參與有組織犯罪集團的罪名。
Tan於2025年2月加入該團伙,承認了上述類似罪名,以及與此無關的詐騙、挪用資金和交通違規罪名。
其妻子則承認持有電子煙以供銷售、參與有組織犯罪集團以及允許場所被用於犯罪的罪名。
團伙運作模式
從2022年中到2025年10月16日,該團伙分銷從馬來西亞進口的電子煙。
該團伙由頭目、分銷商和區域分銷商組成,最高領導者被認為是一名身在馬來西亞、化名為「Nobody」的人。
Wong和Tan是新加坡本地的頭目,分別管理兩個「倉庫」:一個位於義川崗(Yio Chu Kang)附近的Lentor排屋,另一個位於三巴旺(Sembawang)地區的Canberra公寓。
他們負責協調由「Nobody」安排的電子煙從馬來西亞運往新加坡的物流,並協助在兩個倉庫之間轉移貨物。
此外,他們還處理財務運作,例如統計每日收益,並將資金移交給由「Nobody」安排的錢騾。
Lim在新加坡擔任分銷商,負責盤點庫存、根據每日訂單打包電子煙並分類準備配送。
分銷商將打包好的訂單交給區域分銷商(團伙中的底層人員),由後者負責配送並收取現金,同時移交前一天的收益。
法庭文件顯示,2022年期間,另一名身在馬來西亞的電子煙供應商將Wong介紹給了「Nobody」。
當時「Nobody」正在尋找合適的人選,Wong同意在新加坡負責管理和分銷電子煙。
Wong被任命為頭目,負責招募分銷商並在萬代(Mandai)的一個倉庫運行團伙業務。
從2022年中到2024年12月,他招募了四名新加坡人:33歲的Adrian Chia Hong Qing、30歲的Tan Boon Hao、29歲的Teo Jin Rui和30歲的Tey Ler Wei。
從2024年12月起,Wong變成了「隱名合伙人」,將頭目職責移交給Tey。儘管不再直接管理倉庫,但Wong每月仍能賺取5,000至7,000新元。
Tan在2025年2月成為頭目。
為了賺外快,他拉攏妻子參與打包和分銷。Lim簽署了一份為期兩年的租賃協議,每月支付3,300新元租一套公寓,該公寓被用作由Tan管理的第二個存儲點。
除了打包訂單,Lim還會在宏茂橋(Ang Mo Kio)的一個停車場將訂單交給區域分銷商。有時,她還會根據Tan的指示,按照「Nobody」的安排從快遞員處領取電子煙。
Tan的其他罪行
Tan還通過篡改供應商和電子商務平台的收款銀行帳戶,從中挪用僱主的資金。
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間,他在母公司Dadaca旗下的巧克力品牌Chocolate Origin擔任人力資源和財務助理。
2023年12月左右,Tan將Dadaca供應商的銀行帳號替換成其朋友的帳號,轉移了約48,950新元。
他還將Dadaca在線電商平台的銀行帳戶改為自己的帳戶,使在線訂單的款項直接匯入其個人帳戶。
在2024年1月至6月期間,他共收到約39,500新元。法庭文件顯示,他尚未償還這筆款項。
此外,Tan還承認在2023年6月12日午夜左右,在Sim Lim Tower的一家俱樂部外參與鬥毆,以及其他無關的交通違規行為。
另有四名涉案人員已被判刑,刑期在10個月至一年五個月之間,並被處以罰款。
除此之外,另有六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根據法律,參與本地關聯的有組織犯罪集團,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或1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共謀持有電子煙以供銷售,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監禁或1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