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酒醉失控  獅城商場強吻2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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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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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美芝在新加坡商場內強吻陌生「小鮮肉」，被判入獄。（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4子之母酒醉失控，在新加坡商場內隨機強吻陌生兩名「小鮮肉」的臉頰與嘴唇，最終被判監禁21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9歲的吳美芝（譯音），她面對6項包括非禮、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牴觸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等的控狀。

她承認其中3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控狀，受害者分別為一名16歲與一名23歲的青年，兩人是兄弟，皆不認識被告。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2024年2月12日晚上約11時10分，被告在新加坡西部一家商場注意到兄弟2人後，先是走上前一把拽住16歲弟弟的衣領，強行親吻其右臉頰和嘴唇。

隨後，被告又轉向對23歲的哥哥下手，同樣抓住其衣領，強行親吻右臉頰和嘴唇。

兄弟對被告的舉動感到震驚，深感被冒犯，隨即避開並站在不遠處觀察。

豈料，被告竟朝兩人大聲叫喊，見兩人試圖離開，還搶走其中一人手中的塑料袋扔在地上。

受害哥哥最終報警，被告隨後被捕。

調查顯示，被告案發前喝了約10杯啤酒，干案時處於酒醉狀態。

被告求情時懇求法官從輕發落，承諾不會再犯，她稱自己是家中長女，需照顧年邁父母，包括陪伴患有哮喘的母親去看醫生。

她還透露自己育有4名兒子，希望能及早出獄探望他們並與家人團聚，重新開始新生活。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的行為具侵略性，案發時處於醉酒狀態，受害者則年紀尚輕；鑒於被告此前曾有公共滋擾的犯罪前科，法庭須予以加重刑罰，以達威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