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棄保潛逃至馬來西亞後被遣返的新加坡人民之聲黨秘書長兼律師林鼎,於昨日透過視訊面控,再被法庭加控3項新罪名。
林鼎當天身穿白色T恤出庭,神情略顯滄桑。

林鼎於8月11日被遣返新加坡。
《聯合早報》報導,他被加控的3項控狀包括未按時到庭報到牴觸刑事程序法典第103(5)(a)條文、非法離境牴觸移民法令第5A(1)(a)條文,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
主控官指出,林鼎目前正為之前的罪名服刑,但要求他在服完相關的刑期後繼續還押,不准保釋。
主控官指出,商業事務局的調查仍在進行中,因此請求法官將案件展期6周。
法官批准申請,將案件展期至10月23日進行審前會議。
林鼎因在無律師執照的情況下執業,被判坐牢3個月又一周。他原本應在7月20日報到服刑,但他以個人事務和健康理由申請延後,獲上訴庭批准,延至8月3日到新加坡國家法院報到。
不過,林鼎當天並未出現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隨後向他發出逮捕令。林鼎於8月6日,在新山被馬來西亞警方逮捕,並於8月11日遣返新加坡。
林鼎當律師超過30年。他同時參與政治活動,目前是人民之聲黨秘書長,也是人民聯盟的秘書長。人民聯盟在2023年由人民之聲黨、革新黨、人民力量黨及民主進步黨宣布組成,但目前成員僅剩人民之聲黨和民主進步黨。
在新加坡任何人妨礙司法公正若罪成,將可被判處長達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