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離譜！新加坡 SGH 神經外科主任因隱瞞患者死亡被調查：竟稱是因「心軟」沒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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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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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綜合醫院（SGH）的一名神經外科主任目前正接受調查，原因是其未能按照《驗屍官法案》的要求，將一名患者的死亡情況報告給驗屍官。

**Jai Prashanth Rao 臨床助理教授**擔任 SGH 國家神經科學研究所（NNI）的神經外科部門負責人。

這起調查在周三（10月14日）一名 75 歲患者 Tan Suan Lin 女士的驗屍詢問會上被揭露。該患者在接受 Rao 醫生進行腦腫瘤切除手術六天後死亡。

2024年1月3日的手術過程中出現了併發症，導致患者腦腫脹並損失約 3 升血液，迫使 Rao 醫生中止手術並縫合傷口。

Rao 醫生在周三的證詞中承認，他最初告訴 Tan 女士的女兒和丈夫，他必須將此病例報告給驗屍官。

然而，他隨後改變了主意，聲稱是出於**「同情心」**以及希望給家屬一個交代，因此直接開具了死亡證明，而沒有上報。

Rao 醫生解釋說，**「大概是我的感情戰勝了理智」**，並表示他沒有強求那些不願上報的家屬。家屬當時不希望 Tan 女士接受屍檢或身體被再次切割。

死亡證明上標註的死因是「惡性腫瘤——腦，未特指」，Rao 醫生表示這旨在表明 Tan 女士死於腦腫瘤。

然而，來自衛生科學局（HSA）的一名法醫病理學家指出，可能的死因實際上是**手術干預過程中的出血併發症**。

此案在 NNI 的內部審查中被發現，並於 2025 年 2 月（即 Tan 女士去世約一年後）上報給驗屍官。2025 年 3 月，警方就 Rao 醫生未能報告死亡一事立案調查。

由於報告延遲，患者最終未能進行屍檢。

## 案件詳情



周三，三名證人代表政府出庭，其中第一位是調查員 Benedict Lim Wen Sheng。

他表示，Tan 女士從 2023 年初開始左眼視力逐漸惡化，隨後的腦部 MRI 掃描顯示，一個巨大的腦腫瘤壓迫了她的視神經。

在 Rao 醫生的建議下，她同意接受手術以儘可能多地切除腫瘤。

2024年1月3日的手術起初進展順利，直到醫療團隊在止血方面遇到極大困難。

手術導致了約 3,000 毫升的大量失血，患者大腦開始腫脹，若持續腫脹，腦組織將超出顱腔。

因此，Rao 醫生停止了手術並縫合皮膚，隨後在手術室外告知 Tan 女士的丈夫和女兒併發症情況及糟糕的預後。

患者被轉移到重症監護室，但病情隨後惡化，於 2024 年 1 月 9 日去世。

在此期間，Rao 醫生告訴家屬，Tan 女士的生存機率不高，並提到可能需要進行屍檢，儘管決定權不在他手中。

作為第二位證人的 Rao 醫生表示，Tan 女士的丈夫起初並不願意，但在進一步解釋後嘗試接受。但 Tan 女士的女兒多次表示不希望母親經歷這個過程，她希望母親能**「有尊嚴地死去」**。

## 認知偏差



Rao 醫生稱，他之前一直存在一個**誤解**，認為只有在手術後 24 小時內死亡才必須強制報告給驗屍官。

因此，他認為自己有權決定是否報告此死訊。

他表示，雖然他告訴家屬他傾向於報告，但最終是為了「展現同情心」、提供心理慰藉並避免家屬進一步痛苦而選擇了隱瞞。

國家驗屍官 Adam Nakhoda 詢問 Rao 醫生是否接受過關於何時應報告驗屍官的培訓。

Rao 醫生回答說，此類培訓通常在「非常初級」的時候進行。他補充說，現在他已經重新溫習了相關規定，意識到自己本應報告此案。

**「我從事的專業領域不幸的是，一旦出現併發症，後果通常非常嚴重，」**他說道，**「這是我 12 到 13 年來遇到的唯一一起死亡病例。」**

他還表示，他不確定自己是從哪裡得來「僅需報告 24 小時內死亡」這個錯誤印象的。

Rao 醫生補充說，除了最後的腦腫脹外，手術過程中沒有偏離標準操作程序的意外事件。

「我無法解釋原因，」他說，「但從我的醫學專業知識來看，這對我來說像是一次癲癇發作。」

他表示，Tan 女士在術前已接受了常規藥物治療以降低引起癲癇的電活動，但此類藥物並非 100% 有效。

當被問及死亡證明上的具體措辭時，Rao 醫生解釋說，證明是由一名初級醫生簽署的，因為死亡可能發生在任何時間，而初級醫生通常在現場。

Rao 醫生說，他指示將死因標為腦腫瘤，隨後初級醫生在電子系統中選擇了相關類別。他補充說，在初級醫生選擇後，他不需要再次審核死因。

一名由政府傳喚的獨立專家證人告訴法庭，在他看來，此案顯然應該報告給驗屍官，但他對 Rao 醫生表示同情。

「是的，這起死亡應該被報告，因為這是我們進入該專業領域起就接受的培訓和經驗，這是被重點強調的事情之一，」專家表示。

**「然而，學術知識有時會被情緒所掩蓋。」**

他補充說，作為一名外科醫生，他理解主刀醫生承擔著「最大的情感負擔」，在這種負擔下，判斷力有時會被干擾，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驗屍官的最終裁定將於稍後公布。

根據《驗屍官法案》，任何意識到死亡情況屬於（或看似屬於）應報告死亡的人，必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向警方報告。

無正當理由未能報告者即屬犯罪，可被判處最高一個月監禁，或最高 1,500 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驗屍官法案》列舉了應報告死亡的示例，包括非自然或暴力死亡、直接或間接由醫療處理或護理導致的死亡，以及任何死因或死亡方式不明的新加坡境內死亡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