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局去年起接166起年齡歧視投訴 122起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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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1-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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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1月到今年9月，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共接獲166起涉及招聘廣告和招聘做法的年齡歧視投訴。（圖：iStock）

從去年1月到今年9月，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共接獲166起有關招聘廣告和招聘過程中涉及年齡歧視的投訴。

人力部已對其中122起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暫停相關僱主聘用外籍員工的資格，並指示有關僱主糾正人力資源管理程序中的疏漏。

即將在明年底生效的《職場公平法令》（Workplace Fairness Act），將加強防止職場歧視的保障，把基於年齡等受保護特徵而作出不利僱傭決定的行為列為違法。

從去年1月到今年9月，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共接獲166起有關招聘廣告和招聘過程中涉及年齡歧視的投訴，人力部已對其中122起採取執法行動。

人力部代部長劉潔敏前天（4日）以書面答覆國會議員詢問時表示，聯盟已將166起投訴中的162起，轉交人力部進一步調查。當局最終針對122起個案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暫停相關僱主聘用外籍員工的資格，並指示有關僱主糾正人力資源管理程序中的疏漏。

針對50歲及以上求職者面對年齡歧視的情況，劉潔敏指出，由於部分投訴者沒有透露年齡，因此聯盟沒有按求職者年齡分類去統計投訴，也無法提供涉及這個年齡層的具體投訴數量。

她也表示，人力部並非單靠投訴數量來評估年齡歧視的普遍程度，而是參考多方面的信息，包括公平僱傭做法調查、主動審查MyCareersFuture求職網站上的招聘廣告，以及利益相關方的反饋。

這些調查結果顯示，年齡歧視是求職者較常面對的問題之一。

劉潔敏說，將在2027年底生效的《職場公平法令》（Workplace Fairness Act），將進一步加強防止職場歧視的保障，把基於年齡等受保護特徵而作出不利僱傭決定的行為列為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