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國洗錢團伙被端！新加坡警方聯手馬來西亞逮捕嫌犯，最高可判10年並面臨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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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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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網絡指令部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商業犯罪調查部（RMP-CCID）近日成功逮捕一名馬來西亞男子，該男子被指為某洗錢團伙成員。該團伙在2026年3月的「前沿+ III」行動（Operation Frontier+ III）中被瓦解，此次行動得益於 MariBank 提供的關鍵信息。這是一項由新加坡警察部隊主導，並與九個國家執法機構合作，針對跨國詐騙開展的為期兩個月的聯合行動。

2026年7月20日，這名28歲的馬來西亞男子根據新加坡當局發出的逮捕令，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拘留，並於2026年7月21日被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

該男子將於2026年7月22日在法庭受審。他被指控涉嫌共謀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違反了《1992年貪污、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條，以及《1871年刑法》第109條和第108B條。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不超過5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隊對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在協助逮捕過程中提供的寶貴合作表示感謝。網絡指令部指揮官、高級助理警察局長（SAC）Justin Wong 表示：「私營企業在打擊詐騙的鬥爭中是重要的合作夥伴。我讚賞 MariBank 與新加坡警察部隊的積極配合，這使得新馬兩國當局能夠成功瓦解該團伙。我也感謝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的寶貴協作。我們將繼續與私營部門及國際執法夥伴合作，打擊那些將新加坡作為目標的詐騙行為。」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最少6下，最多24下。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下的特定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涉嫌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嚴懲犯罪分子。

**警方提醒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後續領取。

切勿向不認識的人分享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要求您通過電話轉帳；

要求提供銀行登錄詳情；

指導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給警察。

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24/7 ScamShield 熱線 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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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7月21日 晚上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