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林鼎棄保潛逃大馬新山,躲公寓單位被捕,協助潛逃的兩名男子昨早被控。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昨早發文告,稱兩名年齡分別為37歲和44歲的新加坡籍男子,他們因涉嫌協助林鼎非法潛逃馬來西亞,昨早被控。兩人各面對一項參與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指他們明知相關行為可能妨礙司法公正,仍蓄意共謀行事。
被控兩人分別是蘇萊曼(37歲)與莫哈末亞當(44歲)。他們昨早一起通過視訊面控,二人神色凝重但平靜,其中蘇萊曼需要馬來語翻譯。

林鼎棄保潛逃到大馬新山,最終被大馬警察逮捕。(檔案照)
控方在庭上指出,兩人涉嫌在4日協助林鼎非法離開新加坡去往馬來西亞。
兩名被告隨後向法官請求批准打電話給新加坡家人,不過控方對此提出異議,並表示由於目前還處於調查初期,希望可以讓警方決定兩人是否適合打電話。
法官同意控方說法,並表示二人可以通過警方提出打電話的要求。二人繼續還押,並將於8月14日再次過堂。
涉妨礙司法公正 罪成恐監7年
兩名男子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監禁最長七年、罰款或二者兼施。
《新明日報》前日獨家報道,因無牌執業被控觸犯律師專業法令,被判監禁的林鼎棄保潛逃至大馬。
據《新明日報》掌握的線索,林鼎於本月4日入住大馬新山的一間當作民宿出租的公寓單位,並在前日被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逮捕。據悉,該公寓的一些單位被當做民宿出租。
《新明日報》實地了解情況,大馬警方當天帶著逮捕令,他最終被銬上手銬,押下樓後進入警車。
新加坡警方受詢時表示,目前正與大馬警方密切合作,安排將林鼎押返新加坡。
林鼎律師:原定周一服刑 早上還有聯繫 下午突失聯
《新明日報》記者聯繫上林鼎代表律師瑞維,他通過簡訊回復,稱已經看到報道,目前暫無評論。
他之前曾透露,星期一早上還曾與林鼎通過簡訊聯繫,豈料當天下午就接到主控官的來電,稱林鼎沒有到國家法院報到,也沒有接聽電話。「我非常驚訝,也感到疑惑,這不像他的作風,但我至今還不知道其中原因。」

因無牌執業被控觸犯律師專業法令,林鼎被判監禁三個月又一周。(檔案照)
受訪律師:押返獅城後料被加控
受訪律師指出,潛逃後被押回獅城,或被加控。
贏必勝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國彥受訪時說,由於該案件仍在審理中,不便就此案發表評論。
不過他指出,對於從新加坡潛逃的犯人,除了棄保潛逃的罪行,還可能涉及使用偽造護照,或使用他人護照的罪行,繼而觸犯護照法令。
另外,如果犯人屬於未使用護照離開新加坡的情形,則還可能觸犯移民法令。若犯人回到新加坡,可能會再被控相關罪名。
「調查人員還會想查明他最初是如何離開新加坡的,以及在離境過程中是否實施了任何犯罪行為。這也是為了加強邊境管控,儘可能減少今後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疑躲車內陸路闖關 抵達新山藏身民宿
據了解,林鼎是通過陸路交通,神不知鬼不覺地潛入大馬。
林鼎潛逃到大馬,引發公眾熱議,非常好奇他究竟是如何非法入境大馬。不少人留言猜測,指林鼎或是藏在後備車箱進入大馬;也有人猜測林鼎是否通過海路到大馬。
不過,根據《新明日報》掌握的獨家線索,林鼎是通過陸路交通過關,一路到大馬後,再藏入當地的公寓民宿。
另外,《新明日報》記者也取得信息,指其中的莫哈末亞當,相信也是協助租下民宿的人。有目擊者告訴記者,曾看到一名男子領取民宿鑰匙,而對方名字與莫哈末亞當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