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貨報假案 老闆判監7個月

2026/08/06   •   162閱
新加坡一名71歲家居用品公司老闆因生意慘澹、積壓貨物,竟採取極端手段縱火燒貨企圖脫困,事後更是大話連篇,編造不在場證明誤導警方調查。究竟這場『自導自演』的火災如何被警方識破?面對法律制裁,他最終被判入獄七個月。點擊閱讀這起令人心驚的縱火騙局全過程。

(新加坡訊)家居用品公司老闆自行放火燒貨釀火患,卻一再撒謊,稱自己不在場誤導調查方向,警方在查詢他當天行蹤後對他展開調查,但他卻大話連篇,一騙再騙,被判入獄七個月。

被告陳朝勇(71歲,音譯)前日承認一項惡作劇縱火的罪狀,所面對的另一項提供虛假信息的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時,被告是獨資企業Sato Agency的唯一董事,主要經營家居用品進出口的生意。該公司租下烏美1路工業大廈內4樓的一間單位。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自2002年起便租用事發單位存放售賣的商品。

2021年6月7日,他因經營成本高昂且生意不佳,向裕廊集團申請退租並獲得批准,被要求在同年7月31日前搬離。

同年7月11日下午4時許,民防部隊接獲12通電話,指被告租下的單位發生大火,遂立即趕往現場。

下午4時30分左右火勢被成功撲滅,但整個單位已被燒得焦黑,所幸無人受傷。

警方調查發現租戶為被告後,隨即與其聯繫。被告稱公司星期天並未營業,並聲稱自己正準備從牛車水趕往現場。

被告抵場後向民防人員稱,前一晚曾到事發單位取貨,事發時人在牛車水珍珠坊,對火患如何發生一無所知,接著便以有私事要處理為由匆匆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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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朝勇。(海峽時報)

生意慘澹且屢遭退貨

民防部隊根據被告所述,初步判斷火患因電線走火導致,再沿著這條線索展開調查,但沒有查出任何電線失修的問題,反而發現單位內有一罐易燃的油漆稀釋劑(俗稱「天拿水」)。

警方隨之對被告當天的動向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根本沒去牛車水,反而在事發地點附近。他於下午3時45分抵達距離事發地點僅5分鐘路程的麥波申地鐵站,並於下午4時06分在現場附近乘巴士離開。

調查還發現,被告曾撥打995稱「辦公室冒黑煙」,並提供事發地點的地址。

被告最終坦白,稱因生意慘澹且屢遭退貨,一時氣憤才縱火燒貨。

2021年8月2日,被告才承認把點燃的蠟燭丟向商品縱火,但堅稱天拿水只是倒在碗里用來抹掉價格標籤的,自己原本只想燒掉存貨,沒料到火勢會失去控制。

律師:只是一時衝動

律師說,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毫無惡意,加上他患有適應障礙並有輕微失智跡象,懇求法官考慮判處他監禁4個月。

控方說,火患給裕廊集團造成逾3萬4000元損失。被告雖已全額賠償,但他不僅造成嚴重破壞,事後還扯出一系列謊言企圖脫罪,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9到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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