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縱火燒貨報假案 老闆判監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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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家居用品公司老闆自行放火燒貨釀火患，卻一再撒謊，稱自己不在場誤導調查方向，警方在查詢他當天行蹤後對他展開調查，但他卻大話連篇，一騙再騙，被判入獄七個月。

被告陳朝勇（71歲，音譯）前日承認一項惡作劇縱火的罪狀，所面對的另一項提供虛假信息的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時，被告是獨資企業Sato Agency的唯一董事，主要經營家居用品進出口的生意。該公司租下烏美1路工業大廈內4樓的一間單位。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自2002年起便租用事發單位存放售賣的商品。

2021年6月7日，他因經營成本高昂且生意不佳，向裕廊集團申請退租並獲得批准，被要求在同年7月31日前搬離。

同年7月11日下午4時許，民防部隊接獲12通電話，指被告租下的單位發生大火，遂立即趕往現場。

下午4時30分左右火勢被成功撲滅，但整個單位已被燒得焦黑，所幸無人受傷。

警方調查發現租戶為被告後，隨即與其聯繫。被告稱公司星期天並未營業，並聲稱自己正準備從牛車水趕往現場。

被告抵場後向民防人員稱，前一晚曾到事發單位取貨，事發時人在牛車水珍珠坊，對火患如何發生一無所知，接著便以有私事要處理為由匆匆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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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朝勇。（海峽時報）

## 生意慘澹且屢遭退貨



民防部隊根據被告所述，初步判斷火患因電線走火導致，再沿著這條線索展開調查，但沒有查出任何電線失修的問題，反而發現單位內有一罐易燃的油漆稀釋劑（俗稱「天拿水」）。

警方隨之對被告當天的動向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根本沒去牛車水，反而在事發地點附近。他於下午3時45分抵達距離事發地點僅5分鐘路程的麥波申地鐵站，並於下午4時06分在現場附近乘巴士離開。

調查還發現，被告曾撥打995稱「辦公室冒黑煙」，並提供事發地點的地址。

被告最終坦白，稱因生意慘澹且屢遭退貨，一時氣憤才縱火燒貨。

2021年8月2日，被告才承認把點燃的蠟燭丟向商品縱火，但堅稱天拿水只是倒在碗里用來抹掉價格標籤的，自己原本只想燒掉存貨，沒料到火勢會失去控制。

## 律師：只是一時衝動



律師說，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毫無惡意，加上他患有適應障礙並有輕微失智跡象，懇求法官考慮判處他監禁4個月。

控方說，火患給裕廊集團造成逾3萬4000元損失。被告雖已全額賠償，但他不僅造成嚴重破壞，事後還扯出一系列謊言企圖脫罪，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9到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