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啃老族伸手要錢 不肖女打老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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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0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不肖女！37歲婦啃老，不斷向擁有個人保護令的70歲老母伸手要錢，不給就動粗，甚至威脅要殺人，老母嚇到一度不敢回家，三度報警舉報女兒。

被告陳美珊（譯音）面對8項包括恐嚇、對他人動粗、牴觸婦女憲章等控狀，她承認其中3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8周。

案情顯示，被告與70歲老母住在北部一帶的政府組屋裡。老母於2023年8月2日成功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她家暴。

去年8月23日早上7時40分，被告敲老母房門，跟老母要150元。由於被告沒解釋她為何需要錢，因此遭老母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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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美珊的母親談到女兒時，潸然淚下。

沒想到被告為此不滿，狠心推了老母右肩一下。老母為了自保，決定逃出家門，不過被告不肯罷休，拉著老母手臂，一直叫老母跟別人借錢。老母在拉扯中失去平衡，傷及右髕骨。老母隨後報警求救。

同年10月29日，被告老母的個人保護令條件獲修改，包括禁止被告踏入老母房間。

今年2月18日午夜時分，被告又跟老母要140元。被告恐嚇老母，說她如果不肯給錢，就會推老母並把她殺掉。

老母擔心自身安危，只好妥協。

今年3月3日晚上9時55分，被告趁老母在陽台洗衣時，跟她要150元。被告在老母拒絕後，推她的背部和左手。老母事後報警，被告隔天被警方逮捕。

被告的老母受訪時透露，丈夫在16年前因癌症去世，自此她獨力撫養兩個女兒和1個兒子長大。

「那時候為了養大孩子，我一天打兩份工，從早做到晚，非常辛苦。小女兒那時才11歲，但我從來沒讓他們餓過肚子，出門前會煮好飯菜才離開。」

她透露，被告是她的大女兒，多年來工作不穩定，約五、六年前開始經常向她要錢，若不給，對方甚至會動粗。

「她以前做過便利店職員、清潔工，但都做不久就辭職。我懷疑她交了壞朋友。她幾乎每幾天就來討錢，我的金飾也都當掉了，她還叫我去跟別人借。」

控方在陳詞時指出，被告多次對年長的母親動粗，有理由相信她日後還會重犯，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至10周。

控方指被告母親需申請個人保護令，顯示被告之前就有家暴母親的行為。被告多次違反庭令，對年長母親使用暴力，有必要給予被告足夠嚴厲的懲罰。

被告通過視訊認罪，她承諾會改過自新，希望法官能輕判。

老母談到被告潸然淚下，哽咽表示自己實在束手無策，才決定報警，希望女兒出獄後能改過自新。

她說，女兒被拘留的兩個月里，自己的生活和情緒才終於恢復平靜。

「她真的給我很大壓力，有時我下班後寧願坐在組屋樓下，或上樓坐在樓梯口，好幾個小時都不敢回家。」

她說，如今女兒即將出獄，希望女兒能痛改前非，並指自己將找社工幫助女兒。

「只要她能找到工作，自己養活自己，對我來說就已經足夠了。無論怎樣，她始終是我女兒。我曾申請驅逐令，但又擔心她無家可歸，最後改成禁止她進入我的房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