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為卷洗錢案 婦購5萬金條交「押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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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3
Source: 獅城新聞

![以為卷洗錢案 婦購5萬金條交「押鈔員」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6/17760502.avif?0)





（新加坡訊）婦女以為買了保單導致個人資料外泄而捲入洗錢案，竟交付7000元現金和購買5萬3000元金條給「押鈔員」。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發文告指出，當局在12月3日接獲一起受害者被假冒警員所騙的報案。受害者稱，接到一通視頻通話，對方穿著警察制服，告知她所購買的保單個人資料外泄。受害者過後被指示交出錢和貴重物品，以配合調查。

受害者交出超過7000元給不知名人士，過後又被指示去購買價值逾5萬3000元的金條，過後把金條轉交給另一名不知名人士。

當局展開調查 ，反詐騙指揮處的警員最終確認了這兩個不知名人士的身份，其中一人是47歲的大馬籍男子，另一人則是24歲的新加坡男子。

兩人相信也在新加坡涉及其他類似的案件，將在今天被控上庭。

初步調查顯示，兩人據稱受僱於身份不明的人，這些人相信是跨國詐騙集團的成員，目的是從其他詐騙受害者處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兩人則代他們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後，過後再轉交給他們。

根據控狀，大馬男子吳建川和新加坡男子劉永俊被指在今年8月和12月期間，與身份不明的人共謀，涉嫌與對方達成安排，有合理理由相信通過該安排，讓對方更容易控制其從犯罪行為中獲得的利益，並且為了執行共謀計劃，吳建川涉嫌在12月3日向一名新加坡居民收取價值5萬3202元的金條。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轉帳，或把現金或貴重物品交給陌生人或無法確認身份的人。新加坡政府人員不會通過電話叫公眾轉帳、提供登入銀行帳號資料、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手機應用軟體、或把通話轉給警員。

## 「押鈔員」離境時被捕



大馬男子向受害者收取現金時，出示假的投資公司職員證，他在離境時被捕。

47歲大馬男於12月10日試圖離境時，遭警方逮捕。警方從他身上起獲兩台手機，一個假的投資公司職員證。

根據警方提供的照片，職員證上不僅有編號、網址、所屬部門還寫著「財務部門」，職位是「押鈔員」。

記者查詢該網站，頁面全是中文，相信是一家香港股票投資公司。

24歲的獅城男則在12月11日被逮捕，當局起獲5000元現金。

根據新加坡今年11月4日通過的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法案生效後，詐騙罪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都會面對至少6下、最多24下的強制鞭刑。為了賺快錢提供個人SIM卡和Singpass資料，供不法分子利用來轉移贓款的詐騙案錢騾，也可被判最高12下鞭刑。

根據警方觀察，大馬人到獅城協助詐騙團伙向受害者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有所增加。警方強調，任何參與詐騙者，或是罪犯都會被依法嚴懲。

## 專家：買金條難偵查



經營保安和網絡安全諮詢與培訓公司，並在南洋理工大學任兼職講師的龔君文（57歲）受訪時說，騙子為了避開當局偵查，除了會讓受害者購買黃金，也會讓受害者通過加密貨幣轉帳。

他指出，不是所有黃金和加密貨幣都像現金有列序號，因此詐騙團伙會利用其隱蔽性來進行詐騙交易。

「銀行轉帳都會有交易記錄，有任何異於平常的轉帳記錄出現，銀行也很容易發覺，但如果是黃金或加密貨幣，會比較難偵查到。」

此外，他也指如今黃金的價格一直飆漲，不排除詐騙團伙等黃金價格上漲後再套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