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墳場與住家性侵女友10歲女兒  男子面對7非禮性侵等罪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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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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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非禮和性侵女友的10歲女兒，干案地點包括墳場。（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被指非禮和性侵女友的10歲女兒長達1年，干案地點竟包括住家，甚至是墳場，但是男子不認罪，案件昨早開審。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2歲的男子，面對7項包括非禮、性侵、性剝削等控狀。

受害者是一名14歲少女，案發時在10歲至11歲之間。被告案發時與受害者母親交往。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顯示，被告與受害者母親交往後，從2021年開始，與受害者、受害者母親、受害者的弟弟同住在新加坡北部一帶的二房式組屋單位。

被告與受害者母親睡在房內，受害者與弟弟則在客廳打地鋪。

受害者稱，她2021年2月某一天半夜驚醒，發現被告非禮她的私處。被告兩度企圖指侵私處但沒有成功，豈料被告不死心，幾天後再次干案。

同年5月24日，被告將貨車停在穆斯林墳場，在車內指侵受害者私處。受害者當時在貨車後方睡覺，為了避開被告，假裝趴著睡覺，豈料被告指侵受害者肛門。

同年，被告帶受害者到附近墳場取水，在貨車內逼受害者為自己手淫。

庭上揭露，被告案發時經營墓碑生意，因此犯罪地點除了住家，也包括穆斯林及基督教墳場。

由於被告與受害者母親工作時間不固定，受害者和弟弟放學後，就會跟隨被告和受害者母親一同工作，4人晚上會將貨車停在墳場內，並在那裡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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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將被性侵的事告知母親，後者為此質問被告，不過被告極力否認。

事情之後不了了之，被告繼續侵犯受害者。

到了2022年2月，受害者找同父異母的姐姐玩，到了要回家時卻突然崩潰，並向姐姐透露被性侵的事。

受害者父親事後帶她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