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愛女傭被拒 男子持刀恐嚇判囚 40 天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AEG5
Published: 2025-06-18
Source: 獅城新聞

37 歲男子對家中女傭心生愛慕，表白遭拒後竟因愛生恨，持刀恐嚇要殺死對方，6 月 16 日在國家法院被判入獄 40 天。

這起發生在武吉巴督組屋的案件，暴露了僱主與女傭之間的邊界失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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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經過：從暗戀到恐嚇的失控軌跡**



被告莫哈默凱魯納伊姆與妻子育有兩女，2023 年 9 月聘請女傭負責家務與育兒。

女傭工作約三個月後，被告自稱 「墜入愛河」，向其表白遭拒。2024 年 1 月 12 日，矛盾集中爆發：

**手機風波** ：被告發現女傭遺落廚房的手機未鎖屏，試圖查看其與丈夫的聊天記錄獲取聯繫方式，被女傭發現搶回； 

**儲藏室爭執** ：女傭在儲藏室質問，被告反問為何對自己發脾氣後離開； 

**持刀恐嚇** ：被告午睡後情緒失控，認為女傭 「毀了自己人生」，從廚房取刀插在腰間指向對方，揚言 「要把你殺掉」。 

## **法庭焦點：因愛生恨的報復心理**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刑事恐嚇，且利用僱主身份對弱勢勞工實施威脅，加劇了受害人的心理恐懼。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 「一時衝動」，且案發後已與妻子離婚，獨自撫養女兒。法官駁回其辯解，強調：

被告因私人情感糾紛對家庭幫傭施暴，濫用僱主權力； 

持刀恐嚇行為可能引發勞工群體恐慌，需以刑罰震懾類似行為。 

最終，被告因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入獄 40 天，法官未採納緩刑建議，認為監禁刑更能體現法律對勞工權益的保護。

## **社會警示：僱主與女傭的邊界何在？**



新加坡女傭協會數據顯示，2024 年接到 176 起僱主不當行為投訴，其中 12% 涉及情感騷擾。勞務法專家指出：

僱主與女傭需保持專業僱傭關係，明確私人情感界限； 

女傭遇騷擾應立即向中介或人力部求助，保留證據； 

家庭內部矛盾不應遷怒於勞工，僱主需承擔管理責任。 

「這起案件不是簡單的情感糾紛，而是權力不對等下的暴力行為。」 反家暴組織發言人強調，「僱主利用居住空間和僱傭關係實施威脅，必須受到法律嚴懲。」

隨著外籍勞工在新加坡家庭中角色日益重要，如何規範僱主行為、保護勞工權益，仍是社會需要持續關注的課題。

此案判決為僱主群體敲響警鐘：任何超越僱傭關係的不當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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