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天內第三名馬來西亞人被捕！新加坡嚴打詐騙團伙，現金繳獲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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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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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0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將於2026年3月12日出庭受審，涉嫌參與一起政府官員冒充詐騙案（GOIS）。這是七天內新加坡警方逮捕並起訴的第三名馬來西亞籍詐騙涉案人員。

2026年3月10日，警方接到一名受害者報案。她接到一通自稱來自M1的電話，對方聲稱她名下已購買了一台價值8000美元的iPhone 17 Pro Max，並將每月扣款350美元。當受害者確認自己從未開通M1帳戶時，對方提供了一個WhatsApp號碼，要求她聯繫以取消訂閱。受害者按指示操作後，收到一張附有她個人信息的M1合同照片，對方承諾「取消已處理」。

隨後，受害者接到一段視頻通話，對方自稱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警官，指控她捲入洗錢活動，要求她將所有貴重物品裝入包中，交至公寓底層的陌生人手中，並提供了一個「密鑰」用於身份驗證。心生疑慮的受害者立即撥打「999」報警。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一個跨國詐騙集團指派，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並轉交他人。當天，當他試圖取走受害者財物時，被反詐騙指揮部當場逮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5000美元現金，經核實系另一名受害者的資金，已依法扣押。

該男子將依據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案》第51條，被控「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收益」，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50萬美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新加坡警方持續監測到，越來越多馬來西亞人跨境赴新，充當「詐騙馬仔」，協助詐騙集團收繳現金與貴重物品。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主謀、團伙成員及招募者將面臨**強制鞭刑**——最少6鞭，最多24鞭；而協助洗錢的「馬仔」也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案》下的多項洗錢罪名。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凡涉及「馬仔」犯罪行為者——無論正在調查、被警告、繳納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將面臨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使用限制，以切斷其繼續協助詐騙的渠道。

警方強調：**任何參與詐騙者，必將依法嚴懲！**

公眾請謹記：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錢物留在某處等待他人來取；

**切勿**分享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證給未知聯繫人。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你轉帳；

索要你的銀行登錄帳號密碼；

指令你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App；

將你轉接至警方。

如發現可疑詐騙行為，或有任何疑慮，請立即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登錄官網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線索，所有信息嚴格保密。如需緊急援助，請直接撥打 **999**。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小時防騙熱線 **1799**。

\*\*PHOTO OF SEIZED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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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AFFAIRS DEPARTMENT SINGAPORE POLICE FORCE 11 March 2026 @ 8:45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