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妻要求獨自回斯里蘭卡探親 怒夫恐嚇殺她和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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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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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Jeremy Long）

懷有身孕的妻子打算獨自一人回斯里蘭卡探望母親，結果此舉激怒丈夫，憤而要求她墮胎，否則把她和胎兒都殺死。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36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前天（17日）對一項刑事恐嚇罪名表示認罪。另一項刑事恐嚇罪和兩項蓄意傷人罪在判刑時也被納入考量。他被判坐牢七個月。 

為保護受害者，法庭下令不得公開夫妻的姓名。 

多年來家暴妻子 

丈夫早在2016年就開始對妻子施暴，因對「雞毛蒜皮」的小事感到不滿，而對她拳打腳踢，甚至掐住她的脖子。長達一年的時間內，妻子都未反抗或就醫。 

丈夫於2018年繼續對妻子施暴，所打傷的部位一般都會被衣服遮住，以防被他人察覺。妻子從同年起開始拍下身上傷痕並多次報案。

最嚴重的一次施暴，是丈夫多次用拳頭打她的左臂和腹部。直到妻子報了警，丈夫才停止毆打她。儘管遭受虐待，妻子也沒有申請人身保護令，因為丈夫每次家暴後都會向她道歉。 

妻子是在去年3月16日告知丈夫要獨自回斯里蘭卡探望母親。 

丈夫聽到消息後感到生氣並恐嚇說：「去墮胎。否則我回拿刀殺了你和胎兒。我會把你們剁成一塊塊。」 

受到驚嚇的妻子把自己反瑣在房內並致電母親尋求幫助。母親聯繫被告的父母，不料男子不但沒有冷靜下來，反而堅持要殺死妻子。 

被告隔天起床後感到更加生氣並再次恐嚇妻子：「如果我回來時你還在這裡，我會殺了你再把你丟到大街上。」

受驚嚇的妻子趕緊報警。 

由於被告長期對妻子施暴，控方因此要求判處被告監禁六至八個月。 

若刑事恐嚇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十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是蓄意傷人，可被判坐牢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