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顧妻子意願性侵她   男子被判監8年鞭6下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ARkm
Published: 2024-07-24
Source: 獅城新聞

![不顧妻子意願性侵她   男子被判監8年鞭6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8/17482944.avif?0)





被告面對兩項性侵控狀，指他用手指性侵妻子。他早前在新加坡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不顧妻子意願，兩次強行性侵枕邊人，落網後還聯絡岳母嘗試說服妻子銷案，被高庭判坐牢8年和鞭笞6下，成為獅城首名在婚姻中因性侵伴侶而被治罪的丈夫。

《聯合早報》報道，目前38歲的男子日前在新加坡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前日接受判刑。法官符曉平下判時指出，為了挽回與妻子的婚姻，被告使用錯誤的手段來達到目的，並且違背妻子對他的信任。

控方也在書面陳詞中指出，被告是新加坡於2020年正式廢除婚內強姦豁免權後，首名因性侵妻子而被治罪的男子。

按照細節哦刑事法典第375節強姦罪條文，原本有一項條例指若是在婚內犯下強姦罪，被告可豁免被控，這項豁免條例已廢除。

本案被告所面對的是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控狀，與兩項屬於刑事法典第376節條文的性侵控狀，指他用手指性侵妻子。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被告與妻子仍在婚姻關係中。

這起性侵案發生於2020年7月13日晚上，在被告妻子和孩子居住的組屋單位內。被告與妻子於2012年5月結婚，育有一男一女。

**被告曾患嚴重抑鬱症 及藥物引起精神病** 

被告曾患有嚴重抑鬱症，以及由藥物引起的精神病。2019年8月中，他入住心理衛生學院，約半個月後出院，搬去與姐姐同住，妻子和孩子則住在另一處的組屋。

隔年7月12日，即案發一天前，被告沒有通知妻子就到她的住所，要求搬回家與妻子和孩子同住。

當時被告的姐姐、姐夫與妻子的家人在場，眾人勸說妻子讓被告住下來，原本不答應這麼做的她最終只好妥協。 

案發傍晚，夫妻倆在臥房裡討論兩人的婚姻，被告在房裡突然脫下妻子的衣服，然後用手指性侵和強吻妻子。由於被告的兒子這時候敲門要拿手機玩遊戲，被告才停止性侵妻子，並指示妻子坐在床上不准動，把手機交給兒子後回到床上。

接著，被告第二次在沒有徵得妻子的同意下，用手指性侵她。過了一會兒，女兒敲門要求拿護髮精油，妻子趁被告拿東西時趕緊躲進廁所。案發隔天早上，妻子到警局報案，被告當天下午在住家被捕，接著被控上法庭。

被告被指在案發後四次撥電聯絡岳母，要求她讓女兒撤銷對他的性侵指控。被告在電話上說，如果妻子不肯撤銷指控，兩名孩子可能被安排交給別人寄養，妻子和孩子的身份也會在媒體報道中曝光，而且被告最終極可能脫罪。妻子把這些電話錄音都交給警方。

法官指出，被告與妻子向來通過發生性行為，來解決夫妻之間的婚姻問題，兩人也在案發約2個星期前有親密行為。

不過，妻子答應讓被告入住她和孩子的家，但被告卻違背妻子對他的信任，使用錯誤的手段來試圖挽回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