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光南洋理工誤轉的9000新幣：新加坡男子從「幸運兒」變成刑事罪犯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AVRx
Published: 2025-12-2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一名27歲男子發現銀行帳戶里突然多出9000多新元，便取出來花了。結果，他因為這項看似「撿到便宜」的行為，最終被法院判處**12周監禁。** 



去年11月，南洋理工大學的財務一不小心，把9千多新幣轉到了一個叫Basheer的27歲小伙子的帳戶里。這小伙子一看自己本來沒錢的POSB帳戶里突然有錢了，二話沒說，全取出來了。他拿著這筆錢，又是度假，又是應付各種日常開銷，很快就花光了。

![花光南洋理工誤轉的9000新幣：新加坡男子從「幸運兒」變成刑事罪犯](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7/17770667.avif?0)





南大那邊發現轉錯帳之後，先是讓銀行聯繫他，但聯繫不上。後來又直接給他發電郵，明明白白告訴他：「對不起，我們轉錯錢了，麻煩您還一下。」

但他回覆說自己早就不用那個銀行帳戶了，不知道有錢進來，也**拒絕提供自己的手機號和住址**，還反過來讓南大「別再聯繫我了」。這下，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正是這種在明知真相後仍企圖永久占有款項的行為，構成了「不誠實」的意圖，導致事件從民事糾紛升級為刑事犯罪。

最近法庭判了，小伙子承認了一項「不誠實挪用財產罪」，蹲12周的監獄。而且，這錢到現在也沒還回去。

**為什麼不還錢就成了犯罪？**



大家可能覺得，不就是花了別人不小心轉來的錢嘛，還回去不就行了？為什麼還犯法了呢？

在新加坡的法律里，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花了別人的錢，事後願意還，那通常是民事糾紛，大不了賠錢。

![花光南洋理工誤轉的9000新幣：新加坡男子從「幸運兒」變成刑事罪犯](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7/17770668.avif?0)





但如果你**明知錢不屬於自己，在對方追討時還故意隱瞞、拒絕歸還**，那就構成了刑事犯罪。Basheer在收到郵件後，選擇切斷聯繫、拒不合作，這個舉動就坐實了「不誠實」的意圖。法律認為，他這不是疏忽，而是想把這筆意外之財徹底占為己有。



這個案子也給所有工作的人提了個醒，尤其是和公司財務打交道的人。

很多人有個誤區，覺得「公司的錢，我是老闆/股東/老員工，用一下沒關係，以後補上就行」。這種想法在新加坡非常危險。法律上，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公司的錢和個人的錢，中間有一條非常清晰的防火牆。

就算是公司的老闆，也不能隨便把公司帳戶當自己的錢包用。發工資、分紅、報銷、借款……每筆從公司轉到個人帳戶的錢，都必須有**正當的名目、完整的文件和記錄**。不然，就可能被認定為「不誠實挪用」，性質就和這個案子裡的Basheer一樣，是刑事犯罪，不是內部紀律問題。

處理此類事件的正確姿勢

生活里萬一真遇上這種「帳戶里突然多出一筆錢」的事，正確的處理姿勢就三步：

**別動，千萬別動**。這不是你的錢，花了就是麻煩的開始。

**立刻聯繫你的銀行**。告訴他們情況，讓他們幫忙查詢和暫時凍結這筆來路不明的款項。

**等銀行處理**。銀行會負責去追蹤匯款方，把事情搞清楚。你配合就行，千萬不要自己去聯繫所謂的「匯款人」，謹防詐騙。

老話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錢，哪怕是從天而降砸到懷裡，也得想想這「餡餅」會不會變成「陷阱」。法律保護的是誠實的失誤，但絕不會寬容不誠實的占有。這起案子，就是最生動的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