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檔案照。(圖:CNA)
12名重型車輛司機因為涉嫌超速駕駛,今天(30日)將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文告說,這些司機的年齡介於31到63歲,他們涉嫌在駕駛須安裝限速器的重型車輛時,行車速度超過了重型車輛每小時40公里的車速限制或道路的限速。
這些超速個案發生在去年8月到今年6月之間。
在其中一起今年6月發生的個案中,一名49歲的司機駕駛巴士沿薛爾思道行駛時,車速達到每小時90公里,遠超巴士60公里的時速限制。
警方提醒,根據現行法規,最高裝載重量超過1萬2000公斤的重型車輛必須安裝限速器。這些車輛如果被發現超速,將必須接受檢查以確認限速器能正常運作。如果未按要求將車輛送去檢查,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元,監禁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