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亂丟煙蒂罰單遭拒撤 畢丹星：環境局記錄可追溯32年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AZpm
Published: 2025-10-04
Source: 獅城新聞

![居民亂丟煙蒂罰單遭拒撤 畢丹星：環境局記錄可追溯32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1/17719370.avif?0)



示意圖。（圖：iStock）

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畢丹星透露，一名居民不滿因丟煙蒂進焚燒桶遭罰，向國家環境局申請撤銷，被以其曾在32年前就有過亂丟垃圾的前科為由拒絕。

也是國會反對黨領袖和工人黨秘書長的畢丹星星期三（1日）在社交媒體Instagram通過即時動態上載了環境局回復這名居民的信函。

信函寫道，環境局官員於9月22日目睹涉事居民將煙蒂丟進焚燒桶。環境局強調，焚燒桶並非垃圾桶，居民的行為牴觸了環境及公共衛生法案，因此接到違例通知單（Notification of Offence）。

根據環境局的記錄，這是居民第二次亂丟垃圾，之前是在1993年。

環境局也希望藉此機會向公眾強調保護環境的意識，公眾需要將垃圾丟進正確的垃圾桶，或拿著直到找到合適的垃圾桶。

環境局表示，無法撤回違例通知單，並要求居民在11月3日前繳付罰款或於11月4日到國家法院對指控進行回應。

畢丹星寫道：「別開玩笑！環境局的記錄追溯回32年前！不要亂丟垃圾！讓我們一起保持新加坡清潔！」

根據國家環境局網站，當局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執法和清潔工作由教育宣傳、社區外展及基層行動共同支撐，以維持高標準的公共清潔。當局嚴格取締各類公共衛生違規行為。

亂丟垃圾的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第二次重犯是4000元，三次或以上是1萬元。

法庭還可以勒令慣犯執行最長12小時的勞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清理公共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