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酒不付車資打德士司機　男子判監4周罰款3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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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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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 指男子喝醉酒坐霸王車，德士司機報警，男子欲離開被阻後，推搡中揮拳打人，事後求情稱司機要多收10新元車子才會離開。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董偉（43歲）面對5項控狀，包括使用暴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蓄意傷害他人、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被告承認其中三項罪名，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3月17日晚上8時，跟朋友約在新加坡國敦河畔大酒店見面喝酒。後來，被告在11時55分搭德士，友人告訴司機把他送到公寓。

當他們抵達公寓的保安室，保安詢問司機被告的門牌號碼，但被告一臉呆愣無法答覆，保安只能讓他們停在路邊。

司機嘗試讓被告醒酒，怎料被告吐在車內，司機只能要求被告先下車，但被告卻開始往公寓走去。

司機叫住被告指他還沒支付車資，要求被告坐在路邊，司機則報警求助。不久後，被告又朝公寓走去，司機只能拉住被告的手，避免他離去。

被告甩開司機的手，又推開他，雙方開始互相推搡，在靠近保安室時，司機推了被告阻止他再靠近公寓。

但被告揮手打了司機三次，也至少揮拳打了對方一次，司機不想要讓事態惡化，因此沒有還手，不過舉止遭公寓電眼拍下。警方抵達後，被告舉止過激，導致他當場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師安德烈（Andre Jumabhoy）和應鎮陽求情時指，司機想要多收費，被告聽聞車資要29新元才走開，事後出了警局也聯繫陸交局，支付逾19新元的正確車資。

法官下判時說，司機傷勢輕微，雖然兩人都在推搡，但被告摑掌和打司機的臉令事態更嚴重，判他坐牢4周及罰款3000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