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2稚兒超市偷竊 保安攔她反嗆要喂奶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K58m
Published: 2019-12-1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4日訊）單親媽媽推著嬰兒手推車，帶著18個月和6個月大的兒子，到超市偷快熟面、餅乾、香蕉等食品，並把偷來的28樣日常用品裝進3個環保袋，以嬰兒手推車為掩護，企圖溜之大吉。眼尖的保安攔截她時，她稱自己只是要到超市外喂奶。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9日晚上9時30分，地點在碧山第八站（Junction 8）購物中心的平價超市。

被告傅雯仙（譯音，36歲）面對兩項偷竊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她認罪後，被判罰款2500元（7500令吉）。

傅雯仙兩個月內兩度到平價超市行竊，第二次被保安逮著。（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推著嬰兒手推車，帶著18個月和六個月的兒子到超市，結果她卻邊逛邊搜刮生活用品。

調查顯示，她整整偷取了28個物品，包括巧克力、零食、飲料、快熟面、洗臉霜、洗衣液、枇杷膏、牙膏、香蕉和午餐肉等。

她將這些物品全塞進三個環保袋，並將環保袋放入嬰兒手推車內，企圖瞞天過海，沒有付錢就逕自走出超市，朝地鐵站方向走去。

不過，眼尖的超市保安馬上對她神色緊張的行為起疑，於是跟在身後觀察，並在她進入地鐵站前將她攔截，也將此事上報給經理。

經理趕到後，被告稱她只是要在超市外喂奶，並指自己在踏出超市前，已跟超市職員知會一聲。然而，經理詢問職員後，卻發現根本沒有任何職員和她說過話，她明顯是在撒謊。

經理隨後將她偷取共291元8角（900令吉）的物品全數收回。

## **重施故伎**



兩個月內到同個超市，兩次偷竊超過300元物品，第二次重施故伎被攔截時，單親媽媽提供假資料，還承諾兩天後會回來付款，結果卻音訊全無。

庭上揭露，這不是被告第一次到超市行竊，保安上一次曾目睹她偷竊，但卻被她溜走。這次保安再次見她上門偷竊，於是馬上攔截她。

她承諾兩天後會回來付款，並留下自己的聯絡號碼、地址和兩張信用卡資料。經理頓時心生憐憫，讓她先帶孩子離開。

兩天後，經理嘗試聯絡她不果，才發現被告提供假資料，報警揭發她。

## **生活拮据**



案發時無業，單親媽媽與老父一起養兩個年幼兒子，稱生活拮据和一時判斷錯誤才幹案。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是一名單親媽媽，她案發時沒有做工，也面對經濟困難，如今已找到工作，與年邁的父親共同照顧兩個孩子。

律師說，被告當時一時錯誤判斷，才會犯案，事後懊悔不已，偷取的物品也全數退還，並承諾不會再犯，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反駁，保安對被告起疑，將她攔截取回物品，並不是被告自己歸還物品，因而不能作為求情的考量因素之一。

法官最後判她罰款2500元，她懇請法官讓她分期繳費罰款獲准，已先繳付1500元，剩餘1000元則將於明年1月付清。

## **有偷竊案底**



單親媽有偷竊案底，曾到嬰兒用品店偷取孩子和自己的衣服，價值約327元（990令吉）。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8月26日晚上7時25分，也在烏節路的百利宮（Paragon）商場內的嬰兒用品店行竊。

她共偷走12件嬰兒和自己的衣服，價格從13元至40元不等，總值327元。

控方指，被告有偷竊案底，且提供假資料試圖逃過罪責，加上她已是成人，理應清楚知道自己當下做了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