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復管令SOP◢欲返新國工作須獲2信函 馬勞出境後不准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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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6-1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山18日訊）結束14天隔離期的馬勞，如欲重返新加坡工作，必須獲得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信及出示公司復工信函，唯出境後，不准再回國及每日往返兩地。

柔州移民局近日在面子書專頁，上載「我國公民返新加坡復工」的問答錄，解答民眾的疑惑。

當局指出，我國公民完成14天隔離期後，如果欲重返新加坡工作，無論是否從事重要服務領域，都必須出示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信及出示公司復工信函。

當局強調，一旦出境，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6月10日至8月31日），也不允再度回國及每日往返兩地。

若想進一步了解詳情，可聯絡蘇丹依斯干達大廈辦公室07-2182400（柔佛長堤），或聯絡蘇丹阿布峇卡大廈辦公室07-5133040（馬新第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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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14天隔離期的馬勞，必須持有指定文件，才能出境至新加坡工作，但不准再度回國及往返兩地工作。

1） 我持有新加坡工作準證，並於5月20日回國，已結束14天隔離期。但我是否被允許越堤復工？必須準備什麼資料？

答： 持有相關准證的公民，允許出境至新加坡工作，但必須準備公司的復工信函及新加坡人力部批准信。一旦出境後，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准再回國。 

2） 我是新加坡公司的一名清潔工人，行動管制令前每天來回兩地工作。若我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被允許回新加坡復工，是否能夠每日來回兩地工作？

答： 我國公民出境到新加坡復工後，不允許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每日來回兩地工作。 

3） 目前我是否可以出境至新加坡尋職？

答： 不可以。 

4） 若我要出境至新加坡，回到工作崗位，是否要出示由布城移民局早前所發出的批准信？

答： 不需要，但必須出示第一題所提及的兩個文件。 

5） 我目前在新加坡工作，但僱主未提供住宿，而我是否能夠每天來回兩地工作？

答： 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允許每日來回兩地工作。 

6） 若準備回到新加坡的工作崗位，必須準備什麼文件？

答： 請參閱第一題的答案。 

7） 我持有工作準證，但本身工作並非重要服務領域，是否能夠出境至新加坡工作？

答： 允許，但在出境時，必須出示第一題提及的文件，但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准再回國。 

8） 持有工作準證者於本月1日回國，但是否能夠於本月8日回新加坡工作？

答： 不允許，你必須結束14天的隔離期。完成隔離期後，只要出示第一題提及的文件，就能出境工作，但在復甦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准再回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