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爽電板車人行道禁令 男子煽動「見人就傷」被捕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Keko
Published: 2020-01-0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日訊）電板車人行道禁令今天生效，一名34歲男子在社交平台上煽動暴力，召集個人代步工具用戶晚上聚集在榜鵝公園「見人就傷」，結果被警方逮捕。

《聯合晚報》報導，警方昨日發表文告，一名34歲男子被指在社交平台Telegram上煽動暴力，昨天早上被捕。

警方於12月30日接獲報案，一名Telegram用戶在一個群組當中，邀請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於當天晚上9時在榜鵝公園集合，然後「對他們見到的任何人施以暴力傷害」。

經過調查，宏茂橋警署掌握這名男子的身份，並在第2天早上將他逮捕，並起獲兩台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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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邀請電板車騎士到榜鵝公園「見人就傷」。（檔案照）

禁止電板車騎上人行道的禁令引起公眾關注，不少騎士認為這限制了他們騎行的範圍，帶來諸多不便，因此對禁令不滿。

政府從去年11月5日起禁止電板車騎上人行道，但陸交局給予兩個月的罰款寬限期，讓公眾有足夠時間適應新禁令，12月30日正是寬限期的最後兩天。

從今年1月1日起，被發現騎行於人行道上的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約6000令吉）或坐牢3個月，或兩者兼施。

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根據刑事法典第267C節條文，「通過電子記錄煽動暴力」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