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電動踏板車店老闆偕同三名少年,半夜騎著電動踏板車在馬路上狂飆,被兩名交警攔截時拒停,還以超過每小時135公里的速度在馬路上橫衝直撞。

被告陳雲耀騎著超重的電動踏板車,與三名少年在路上超度飆車。(檔案照)
電動踏板車車速再快,最終還是快不過交警機車。一行人「逃」了150米,就被交警一一攔下。
在美芝路經營電動踏板車店「Synergy Scooters」 的陳雲耀(38歲,譯音),日前承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和一項魯莽行駛危害他人的控狀,前天(12月3日)被判坐牢一周。
另三名現年16歲至18歲的少年也承認相同的控狀,由於他們案發時未滿18歲,媒體不得報道他們的身份。庭上沒揭露他們的關係。
根據案情,去年7月6日午夜12時10分,被告與三名少年在往惹蘭峇哈方向的林厝港路上騎著電動踏板車高速行駛。
兩名各騎機車巡邏的交警,發現四名被告的違法行徑後,開啟警示燈示意他們停車。但四人不但沒停下來,反而猛踩油門狂飆,試圖避開交警。該路段的時速限制是70公里,四人卻以超過135公里的速度飛駛,遠遠超過電動踏板車法定時速25公里的限制。
兩名交警發現四人曾試圖逃離,立刻加速尾追,並在150米外攔下陳雲耀和一名少年。另兩名青年繼續逃走,一度逆向行駛,其中一人還非法U轉,但最終還是被捕。
調查顯示,四人的電動踏板車都不合規格,重量介於44.12公斤至48.28公斤,超過法定20公斤的一倍。
另三名少年由於年紀尚輕,法官下令讓他們進行評估,看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案展明年1月6日下判。
記者:王英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