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防萬防家賊難防，家庭傭工因偷竊被判四周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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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9-12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名印度尼西亞外籍家庭傭工因在斷路器期間從僱主那裡偷竊而被判有罪，之後被判處四周監禁。

46歲的麗娜·蒂拉爾（Rina Tilaar）在老闆布倫·布菲（Braun Buffel）的一個硬幣袋內被發現，

現金共計1,203.95新元，隨後她的僱主向警方舉報了她。

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之間發生了多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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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3月10日，僱主的妻子發現有52新元的持卡人和20新元的EZ-link卡丟失了。

在4月中旬至2020年5月之間，她的僱主注意到錢包里總共遺失了約300新元。

僱主妻子在四月四次也發現現金-總計200新元-放在她放在臥室的手提包里的錢包里沒了。

這些事件發生後，他的妻子開始定期計算她放在錢包里的錢。

在5月。16日，她在錢包中總共放了164新元，並在手提包中放了幾天。她發現5月份她的錢包里丟失了20新元。

在5月。21歲，里娜（Rina）和僱主的母親出去散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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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和妻子檢查了她的隨身物品，並在她的隨身物品中找到了錢和硬幣袋。

在1月28日開始任職之際，Rina簽署了一份聲明表格，聲稱她擁有17.70新元和200印尼盾（約合0.20新元）。

她的僱主還直接將她的月薪匯入了她在印度尼西亞的銀行帳戶。

她的僱主決定在發現她身上的錢時報警，這筆錢遠遠超過了她最初宣稱擁有的財產。

警察到達後，麗娜承認從僱主那裡偷走了現金和財產。

里納（Rina）承認犯有兩項盜竊罪，罪名是僕人和一項盜竊罪。她被判入獄四個星期。

當被問到她是否承認這些行為時，麗娜起初哭泣並說她沒有做某些行為，並聲稱僱主將她「當作動物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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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NA的說法，麗娜撤回了虐待指控，在法官告訴她他必須拒絕她的認罪請求之後，

否認了在她身上放了稀飯並用筷子戳她。

然後，她向僱主道歉，答應不要「重蹈覆轍」，並說她想為僱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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