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年審的常見問題

2020年11月04日   •   8208次閱讀

在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會計做帳、報稅等只需要每年進行一次,不必每月做會計帳。新公司註冊後18個月內要召開股東年度大會(AGM),會計年表和財務報告提交給註冊局(AR)同時向稅務局報稅,這一系列工作每一財務年度進行一次,統稱為年審。

依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加坡公司年審每年都需要辦理,而其主要工作步驟為:

1、每個自然年度內,且不超過15個月必須舉行股東大會(AGM);

2、股東大會舉行後1個月內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進行年度申報,也就是新加坡公司年檢;

3、在進行新加坡公司年檢的同時,向新加坡稅務局報稅;

4、新加坡公司年檢以及新加坡公司報稅,這兩項工作統稱為新加坡公司年審(僅私人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僅需年度更新)。

新加坡公司年審需要提供的資料:

1、需提供的報告、報表:

年度財務報表、年度股東大會信息呈報、年度稅務報表、公司稅務呈報

2、新加坡公司其他相關資料:

(1)公司成立文件一份:公司註冊登記證、公司章程;

(2)銀行現金收支帳單:公司支出及收入單據;

(3)現金帳單(現金收支憑證);

(4)銀行月結單;

(5)員工工資年結單。

當新加坡公司股東大會召開完畢,且以上資料準備完畢,即可向ACRA進行年度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