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傭猜中保險箱密碼  偷走僱主8000新幣 寄回鄉建新屋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N2qo
Published: 2021-08-29
Source: 獅城新聞

花3個月猜中僱主保險箱密碼，女傭偷走總金額超過8000元（逾2萬4000令吉）的新幣與外幣，她的僱主相信女傭把錢寄回家鄉建新屋。

被告是印尼籍的伊斯蒂科瑪（38歲），案發時是一名女傭。她面對3項控狀，包括監守自盜及妨礙司法公正，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9年2月28日被聘請，負責在直落古樓羅弄M一帶的居家做家務和照顧孩子。

![女傭猜中保險箱密碼  偷走僱主8000新幣 寄回鄉建新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6/16766100.avif?1630145882)





伊斯蒂科瑪偷錢被揭發後，被判監禁6個月又6周。（受訪者提供） 

同年8月，31歲女僱主買了一個保險箱，用來存放外幣，並將保險箱放在被告的房間。保險箱可通過兩組6個號碼的密碼打開，分別為製造者設置的主密碼（master code），以及用戶設置的用戶密碼（user code）。用戶密碼只有女僱主一人知道，但她對主密碼的存在不知情。8月至10月期間，被告多次嘗試解鎖保險箱，終於在10月猜到主密碼。

從前年10月到今年1月，被告每個月兩次偷走保險箱內約300元至400元（900至1200令吉），有時高達1000元（約3000令吉）。此外，去年6月及12月，被告在地下室內兩次發現600元（約1800令吉）現金，也順手牽羊偷走。

根據資料顯示，被告從去年2月至今年1月，一共偷走約1400元新元、4500元美元、3000元港幣及1000元令吉，總金額等於約8270元新元。

調查顯示，被告因貪心，偷錢買了衣服、食物、珠寶等，其餘的錢則在朋友的幫助下，匯款給印尼家人。

被告起初月薪600元（約1800令吉），需付400元（約1200令吉）給中介，每個月只有200元（約600令吉）的生活費，僱主還加薪100元（約300令吉）。

2021年1月5日，被告想辭職，僱主想給她一些錢回家，9日打開保險箱拿錢時，才發現一些美元、港幣、令吉及新幣不見。女僱主沒有記錄錢財，但去年12月25日，發現保險箱內的700新元（約2100令吉）不見，質問被告時，被告否認偷錢。

![女傭猜中保險箱密碼  偷走僱主8000新幣 寄回鄉建新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6/16766101.avif?1630145882)





伊斯蒂科瑪此前曾在面書上分享她在家鄉蓋新房的照片。僱主受訪時說：「她的薪水很難支付如此巨款，我懷疑她是將偷來的錢匯回家鄉後，才得以蓋房子。」（受訪者提供） 

工作不到一個月，女傭就跪求加薪，僱主當時就給她加薪200元（約600令吉）。

僱主周五晚受訪時說，女傭當時聲稱要照顧家人，加上她工作前半年必須還錢給中介，所以她也加薪。「她這兩年工作表現都很好，我也不明白為何會做出這種事情。」

僱主受訪時透露，女傭工作約兩年，母親及朋友不時來住，常發現錢財失竊。

「雖然當時懷疑是女傭，但沒有證據，為了安全，才購入保險箱。」

她說，保險箱有初始密碼，且一般的初始密碼都非常簡單，才導致女傭有機可乘。

僱主事後受訪時表示，除了8000新元，還有2萬元美元（約8萬令吉）被偷走，損失慘重。

僱主說，女傭工作表現好，離職前一晚，她打算從保險箱內取部分印尼盾給她，才驚悉錢財被偷。她透露，保險箱內主要存放外匯，但這一年來都無法出國，所以沒有去檢查。

「當天我點算後發現大筆錢財丟失，就立即報警，不讓女傭離開。」

被告於2020年9月至12月，請印尼女傭朋友幫忙，將偷來的外幣換成印尼盾，匯款給家人。朋友共幫忙換錢及匯款超過5次，總數約3700新元。

東窗事發後，被告不知悔改，向警方謊稱不知保險箱的密碼以及裡面的東西，5天後改口，稱只偷了新元。

被告同天晚上還發短訊教唆朋友幫忙撒謊，稱只幫忙匯款3次，想以此減輕刑罰。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6個月又6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