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180萬「愛的包裹」 女經理挪用390萬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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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1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1日訊）女經理情牽「幽靈」飛機師情人的60萬元（約180萬令吉）「愛的包裹」，一個月內挪用公款33次，數額高達130萬元（ 約390萬令吉），最終換來6年牢獄之災。

被告劉美儀（43歲，音譯）面對一項失信控狀，昨日在親友的陪同下出庭認罪。

案情披露，被告在案發時擔任兩家公司的帳目經理，負責管理銀行帳戶和信貸戶頭以及人事和行政事宜。

2019年8月，被告在網上結識一位叫「本哲明（Benjamin）」的男子，本哲明要求做被告男友，被告起初以有男友為由拒絕，不過兩人過後還是持續有交流。被告隨後得知對方是機師，目前人在法國巴黎，本哲明過後說，為表達愛意，想給被告寄一個大禮包。

被告起初拒收，但出於好奇，還是給了公司地址作為收件地址。被告月底便收到一個聲稱來自快遞公司的男子短訊，稱包裹超重，要被告支付3600元（約1萬800令吉）的「超重費」。

被告繳付了3600元的「超重費」後問本哲明裡面裝了什麼，本哲明稱裡頭有37萬歐元（約60萬新元）和珠寶等奢侈品。

這讓被告倍感期待，不過卻遲遲收不到包裹，反而不斷收到「快遞男」的電話，以關稅、保險和安全費等理由，要她付錢。

眼看個人戶頭裡餘額不足，被告便開始挪用公款，在1個多月內，33次轉給快遞公司的11個銀行帳戶，共130萬2900元。

為避免發現，被告先把錢轉去4個不同戶頭，再轉給自己。她也連累兩家公司被信貸公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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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了收到禮物，挪用了130多萬新元公款。（檔案照） 

被告犯案期間正好趕上另一位財務經理休假，這就讓被告同時擁有了公司的4個銀行戶頭。被告怕公司察覺，先把錢分別轉去以上戶頭，再轉到個人戶頭提現，隨後轉給快遞男。公司董事過後收到信貸公司的欠款提醒，也發現公司帳戶有款項轉入被告個人帳戶，被告原說那是一場誤會，之後才坦承罪行，董事報警。由於被告事後只賠償17萬（約51萬令吉），而在轉給快遞男的巨款中，只有3萬多元被起獲，尚有近百萬元石沉大海，給公司和股東帶來損失，還導致兩家公司被信貸公司起訴。

主控官求判監七年，指被告貪婪，作案動機不純，也稱無論被告是天真還是馬虎，都不能看做求情因素。

控方也指被告預謀幹案，33次挪用公款超130萬，並且用多個銀行戶頭做為「中轉站」，讓公司難察覺，提議判被告坐牢至少7年。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記錄，被告目前也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董事，也曾在2001年至2003年經營一家貿易公司。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首次犯罪，及時認罪，並配合調查，還不惜跟親友借錢還債，並在被控前就開始償還。

律師指，被告是單純的被愛情沖昏頭腦，堅信對方會來找她，還天真地給對方訂酒店。不斷轉帳也來自詐騙者的壓力，只想儘快拿到包裹，把漏洞堵上，個人並沒從中獲利，也沒偽造文件。

「被告的現任男友也稱她為人善良，不是個貪財者，只是容易輕信他人，由於家人都在馬國，被告隻身在本地打拚，也是可憐，希望判5年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