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串謀同夥假冒法庭職員騙7萬新元 女子監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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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8-2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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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能協助他人索回流失的投資金，新加坡一名女子與3名同夥串謀假冒法庭職員，還出示偽造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高庭文件，4個月內騙6名年長人士超過7萬元（新幣，下同），最終鋃鐺入獄2年2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女騙子是努法茲（43歲），她面對6項欺騙控狀，但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前天被判刑。

根據控方的結案和刑罰陳詞，6名受害者分別為5女1男，他們年齡介於59歲至68歲。他們有的只是打雜工，有的當清潔工或工廠工人等，每月只領取1000元至2000多元薪水。

受害者早前花了3萬元至36萬元進行分時度假（timeshare）、房產和其他投資，但這些錢最終都付諸東流。被告和另外3名同夥得知後，決定串謀欺騙這些受害者的錢。

偽造文件騙保證金 

2015年4月至8月間，被告和同夥假冒法庭職員聯繫這些受害者，與受害者見面時謊稱，他們只要繳付一筆保證金，就有機會索回之前的投資金。

為了提高可信度，團伙還出示金管局和高庭文件作證，實際上這些文件都是偽造的。他們還特意使用假名和其他的手機號碼聯繫受害者，以避免暴露真實身份。

儘管有些受害者曾表明沒有錢，但被告卻建議他們向親友借。6名受害者不疑有詐，被捲走7萬6470元，被告從中賺取約20%至50%佣金。

3名同夥早前都已被判刑，他們也轉當控方證人在庭上指證被告，但被告卻反指他們是騙子，她是被其中一名同夥聘用幫忙「打工」，只是按指示辦事，對騙錢一事毫不知情，同夥欠她錢不還，還故意誣賴她。

控方反駁被告時說，被告沒有僱傭合約證明自己受聘，也沒有對假冒法庭職員一事提出疑問，足見她清楚知道自己在騙財。

實際上，被告曾指示另一名同夥如何誘導受害者交錢，足見她在團伙中扮演的角色相當吃重。

法官下判時也說，被告和同夥看準受害者期盼拿回投資金，專挑他們的弱點，以索回投資金為幌子騙財，還冒用高庭和金管局的名義，損害公眾對當局的信心。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涉及金額也較低，法官最終判她坐牢2年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