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半4次高樓拋物 男子被控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Nev5
Published: 2022-05-12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年半4次高樓拋物 男子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6/16964983.avif?1652270405)





事發的公寓走道上滿地玻璃碎片。（取自早報網） 

男子過去一年半4度高樓拋物，從公寓三四十層樓丟下油漆桶、礦泉水、玻璃瓶、酒瓶等，昨早被控。

新加坡警方前日發出文告表示，在5月6日至10日間接獲多起通報，指在丹戎巴葛高平街（Gopeng Street）一帶的一棟公寓內，發現多樣物品被扔到走廊上。

新加坡中央警署警員隨後通過地毯式調查，以及警方電眼畫面，於前日確認涉案者身份，並在當天將一名42歲男子逮捕歸案。

被告陳嘉賢（譯音）昨早被控4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被指於去年1月4日下午1時52分左右，在上述的Icon共管公寓，將一罐白色油漆從第42樓至43樓間，扔到通往游泳池區的七樓走廊。

同年11月10日上午9時23分左右，被告把1個帶鋁蓋的玻璃罐從高樓扔到7樓。

今年2月10日，上午10時03分，被告被指將17瓶未開的依雲（Evian）礦泉水瓶，從公寓36樓往下丟到各個樓層。

本月6日上午9時35分左右，被告從公寓36樓丟下3個空酒瓶和1個空橄欖油瓶，這些玻璃瓶最終落在公寓第31樓的走道上。

控方昨早申請還押被告一個星期，以便警方將他押回現場進一步調查。法官批准申請，案展本月18日過堂。

一旦罪成，魯莽行為可判處最多6個月監禁，或高達2500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當局對危害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為采零容忍態度，且將對公然無視法律的人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