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粥中蛋不熟 男子潑熱粥燙傷女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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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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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長德。（圖：聯合早報） 

男子到新加坡熟食中心為幼兒買粥，但他發現粥里的蛋沒熟透後，一氣之下把熱粥潑向女攤主，導致後者遭受一二級燙傷。

被告劉長德（38歲，飲料攤少東）上個月承認一項潑熱粥蓄意傷人的罪名，並完成求情後，法官將案件展期下判。不過，被告後來通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撤銷認罪。

法官聽取控辯雙方提呈的陳詞後，認為被告早前認罪時，並未對案情提出異議，也沒有在求情書內提及他不認同案情的內容，加上他自始至終都聘請同一個代表律師，他沒有提出任何自己對案情或法庭程序不明白或者存有誤解的情況，因此駁回撤銷認罪的申請，周一（3月14日）判他入獄12周。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2月1日中午12時17分左右，到黃埔通道熟食中心為幼兒買粥，並要求加蛋。

不過，被告後來發現粥里的蛋沒熟透，於是要求女攤主周玉葉（66歲）幫忙把蛋煮熟。

女攤主當時回說，被告應該在點餐時，就提出要把蛋煮熟的要求。被告對此不滿，直言若女攤主不高興就不要工作。

女攤主跟著告訴被告，她不是在打工，她就是老闆。被告聽了怒火中燒，打開塑料盒就直接把熱粥潑向女攤主。

一名在隔壁檔口排隊的男子見狀趕緊上前調停，被告過後離開現場。

女攤主的臉部、頸項、胸口和手臂在事故中遭受一二級燙傷。根據醫藥報告，女攤主去年5月最後一次複診時已經完全康復，皮膚沒留下疤痕。

根據精神評估報告，被告案發時患有「陣發性暴怒障礙」（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病情影響他犯案。

不過，根據法令，任何人犯下使用滾燙的物品蓄意傷人的罪名，不能被判處強制性治療。不過，法官將他的病情納入考量，同時考慮到他在公共場合朝年長女攤販潑粥，以及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傷勢，最終判他坐牢12周。

周玉葉的兒子孫玉明（40歲，補習老師）今天受訪時表示，母親事後兩三周無法工作，所幸沒留下傷疤。母親後來通過民事訴訟向被告索賠，最終獲判1萬6000元，包括失去收入的費用和2000多元醫藥費等。

他說，母親早前經營雲吞麵攤位20多年，後來改開粥品攤約四年，與顧客關係向來良好。被告的母親事發後曾前來道歉，目前雙方沒有來往。他說，「希望被告吸取教訓，不要再犯。」（部分人名譯音）

（文：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