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男男性行為不再有罪，身為直男的我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NxeK
Published: 2022-12-03
Source: 獅城新聞

**編者按：**最近，新加坡正式通過廢除男男性行為有罪化法案，在社會引起了諸多討論，有人叫好，有人反對。網友「孫林」在《新加坡眼》APP上分享了他的看法。以下為網友全文： 

廢除《刑法》第377A條 新加坡國會於11月29日以93票贊成、3票反對，通過廢除了《刑法》中的第377A條。377A將男性與男性的性行為（grossindecency）定為犯罪，廢除後即明確了男性之間私下自願的性行為不再違法。 

2007年後，LGBT+\[\*\]群體支持者數度對377A發起法律挑戰，認為377A違憲。最近一次是2019年，新加坡法院再度駁回377A違憲的請求。但在今年國慶演講中，總理李顯龍突然宣布政府要廢除377A。

因此有了前兩天國會的大辯論，以及律政部長與工人黨黨魁畢丹星之間的唇槍舌劍。

反對黨議員們的表態

執政的行動黨議員受制於黨紀約束全部投了贊成票。工人黨罕見地解除黨督約束，其議員中有兩人投了反對票，折射了社會上對此議題的分裂和對立。

工人黨的網紅議員林志蔚絲毫不掩飾他支持LGBT+群體權益的立場，今年率先現身在芳林公園舉辦的「粉紅點」（PinkDot）活動。

![「當男男性行為不再有罪，身為直男的我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0/17109503.avif?1679355386)





（工人黨議員林志蔚現身「粉紅點」）

工人黨黨魁畢丹星則解釋投贊成票不表示鼓勵同性戀，非罪化只是平等對待男同群體而已。他描述自己和LGBT+選民會面的心路歷程，還配發了變性人和女兒的合影，強調接受和包容而不是評判。

有關同性戀的新聞

新加坡的名人中以李顯揚最為支持LGBT+群體。

《新加坡眼》的文章就寫到[粉紅點群體終於等到377A法案被廢除，還介紹了李顯揚與妻子參加兒子的同性婚禮](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TU0MDgzOA==&mid=2247896196&idx=2&sn=2dfcbfa6ddc7ec63a14ca3ed8dfa2e5a&chksm=fd80790dcaf7f01bf77a433a6077fc06eb092e407cb252d4dc40eb4226e0d675b4dd9083c7b5&scene=21#wechat_redirect)，還有不少支持「粉紅點」活動的照片。

![「當男男性行為不再有罪，身為直男的我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0/17109504.avif?1679355386)





（李顯揚兒子李恆武的同性婚姻）

在中國大陸，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從未列入刑法。但是，除了偶爾有文藝作品反映LGBT+群體的生活，平時基本上看不到社會上廣泛平靜的討論。

我的看法

我成長的年代，異性性行為都被斥為流氓，有人因婚外性行為受處罰甚至勞教。

所以，僅以社會大眾能否接受來定罪顯然過於武斷了。

我相信性向是天生的。李顯揚先生一家人沒必要為了標新立異去鼓勵兒子的同性婚姻。我自己在生理上對和男性的親密接觸是排斥的，因此認為一個人不會因社會影響而改變性向。既然如此，社會就應該給他們平等對待，讓他們選擇自己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新加坡允許同性戀婚姻，那我也樂觀其成。因為我相信，出生率減少絕對不會是因為我們正常對待少數性向群體。

借用許小年先生在人家問他是唯物主義還是唯心主義時的答覆：我不反對這兩者的很多觀點，但我反對「唯」。

\[注\*\]: LGBT+為女同、男同、雙性向、跨性別等。

（圖文來自新加坡眼APP網友 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