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茂橋市鎮理事會前總經理貪污案】辯方：涉賄承包商錄口供時 給調查員「滿意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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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9-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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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茂橋市鎮理事會前總經理貪污案，涉案承包商謝信南的辯方律師爭辯說，謝信南在錄製口供時疲累不堪，為了不想在貪污調查局再逗留一夜，他因此給予令調查人員「滿意」的答案。

據《今日報》報道，謝信南的辯方律師Michael Loh昨天在審訊中指出，患有高血壓、需要定時服藥的謝信南在2016年10月4到5日、在他錄製第一和第二份口供之間，他在一間問話室內逗留了一夜。

辯方律師在盤問貪污調查局首席特別調查員Keith Peh時指出，謝信南當時已經在貪污調查局內超過30個小時，精神和身體狀態都不佳，無法提供恰當答案。

法庭也披露，Keith Peh在錄製謝信南口供時曾告訴他：「要是你不合作，這張（問話室內的）桌子就是你的床。」

不過，Keith Peh否認說過這句話。而當律師問他是否同意謝信南當時精神疲累時，Keith Peh則表示，謝信南看起來「精力充沛」。

辯方律師則指調查人員影響了謝信南所給的口供。

「為了不在貪污調查局多留一晚，他給了能令你滿意的答案。」

**新呈堂證供詳細說明中國之旅**

據《亞洲新聞台》報道，調查員Keith Peh昨天也告訴法官，除了早前呈堂的四份口供書，謝信南還錄製了另外三份口供。昨天才呈堂的其中兩份證供，更詳細地說明謝信南和黃志明為何在2016年兩次到中國，以及旅途的費用是由誰支付。

根據證供，謝信南和黃志明在2016年4月第一次到中國時，他們到了重慶、隆昌和惠州。謝信南說，他到中國的主要目的是同當地的冥紙焚燒爐供應商見面。而該名也認識黃志明的供應商也邀請他一起去。

黃志明到中國的另一個目的，是探訪他居住在惠州的女友。

在重慶，他們多數的消費都有當地一名友人David Gan支付；在隆昌，消費則由冥紙焚燒爐供應商支付。而在惠州，多數消費是由黃志明的女友Xu Hongmei支付。

律師Michael Loh指：「沒有證據顯示謝信南為所有人支付所有費用。」

「這就像是朋友一起旅行，有時這個人還錢，有時另一人還錢。」

他們第二次在2016年9月到中國，對謝信南而言則純粹是商業目的。而黃志明則是再次受到該名冥紙焚燒爐供應商的邀請前去，之後在那裡與謝信南匯合。

Keith Peh同意，這一點說明黃志明並不是受謝信南邀請而到中國。

**證人簽署手機配套 供黃志明使用**

另一名控方證人Ng Fook Meng昨天也出庭。他是謝信南生意夥伴Tay Eng Chuan的工頭，也是為黃志明簽署第一通電話配套的人。

Ng Fook Meng告訴法官，他是在老闆Tay Eng Chuan的指示下在2015年簽了兩年的電話配套，付了約700元。他之後將SIM卡和一台iPhone手機交給老闆，之後不清楚電話是由誰使用。

據2015年10月到2016年10月的電話費帳單，有人使用這條電話線撥了電話到中國。Ng Fook Meng說，這個手機配套的帳單每月費用約幾百元，他一般都會先付錢，之後再向老闆報銷。

他是在發現帳單上沒有來電和撥出的通話記錄後，得到Tay Eng Chuan的同意取消電話線。

案件將在11月7日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