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雙親遺產與妹妹對簿公堂 指法官偏袒 男子被控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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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8-1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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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德指責高庭法官吳必理在審案時徇私和偏袒另一方，他如今被總檢察署指控藐視法庭。 

（新加坡15日訊）男子與妹妹為爭奪雙親遺產對簿公堂超過11年，過程中還把審案法官「拉下水」，指責法官偏袒妹妹，要求取消其審案資格。

總檢察署認為男子的指控毫無根據，要求高庭裁定他藐視法庭，並交由法庭決定合適刑罰。

高庭法官洪素燕昨日審理總檢察署提出的申請。被指藐視法庭的男子王偉德（63歲）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昨午開始自行答辯來回應指控。

在家中排行老大的王偉德和妹妹王偉純（55歲）與另兩名弟妹，先後為爭奪父親與母親遺產而發起不同訴訟，自2006年起多次對簿公堂。

庭上揭露，2012年，妹妹「單挑」王偉德，指他沒做好父親遺產執行人的職務，導致她無法分得遺產，因此要求法庭撤銷他的遺產執行人身份，當時審案的是高庭法官吳必理。四年後，妹妹又因覺得王偉德不適合繼續當母親遺產的執行人兼信託人，再次與他對簿公堂。

代表總檢察署的高級政府律師邱武仁指出，當得知吳必理法官也將負責審理母親遺產的官司後，王偉德首次在2016年1月28日指責吳必理法官在審理父親遺產官司時徇私和缺乏獨立性。他過後向法院申請，取消吳必理法官在母親遺產官司中的審案資格。

吳必理法官當時考慮後，決定自請迴避和自行取消審案資格。但他表明王偉德的指控毫無證據，其行為構成藐視法庭，而他考慮向有關當局投訴王偉德的行為。

去年7月底，總檢察署正式向高庭提出申請，要求裁定王偉德胡亂指控法官的行為等於藐視法庭，應接受懲罰。

邱武仁律師庭上指出，為支持他撤換法官的申請，王偉德在提呈給法院的宣誓書中，做出多達18項對吳必理法官具有極度偏見和誹謗性的的指控。

這些指控包括指吳必理法官「從法官變成了臨時聘請的對立律師」，還說法官「無法消除不公平空氣中的所有臭味」等。王偉德甚至指吳必理法官下令他支付多達1萬元的訟費，實為袒護妹妹一方，讓妹妹受益。

**總檢察署：被告指控出於惡意**

總檢察署的立場是，王偉德一連串毫無根據的指控都是出於惡意，他是在藐視法庭，以及影響公眾對法庭維護司法的信心。儘管總檢察署曾要求王偉德撤銷這些指控，但他卻拒絕這麼做。

而且，在回應總檢察署的宣誓書中，王偉德甚至繼續「攻擊」吳必理法官，包括指他是「把頭埋在沙子裡的鴕鳥」。

邱武仁律師也指出，王偉德理應是一名有智慧的人，而且擁有豐富的訴訟經驗，他應該明白，在父親遺產執行人的官司中，吳必理法官的裁決對他有利，因為遺產中最有價值的私宅資產仍屬於王偉德。

王偉德昨午進行答辯陳詞時則告訴法官，在父親遺產官司案審理期間，他就覺得吳必理法官明顯偏袒妹妹那一方，但他當時沒有出聲。直到得知同一名法官將審理母親遺產案時，他才強烈表達抗議。

他聲稱，吳必理法官選擇自請迴避，等於承認自己徇私的行為。案展今天下午續審。

圖/文：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