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賠償款泡湯？新加坡女子狀告保德理：合同條款玩文字遊戲，手術費拒賠引發法律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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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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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正在起訴新加坡保德理保險公司（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的女性，因涉及一筆超過10萬新元（約7.85萬美元）的腦動脈瘤手術賠償金，於周二（4月28日）在庭審中對保險公司人壽理賠主管提出了質疑。

與此同時，保德理首次就此案發表聲明，表示曾試圖與該女性解決問題，但未能成功。

原告蔡雲鴻（Cai Yunhong，45歲）在2023年因動脈瘤破裂導致中風，隨後接受了血管內修復手術，但該手術並不在她的保單承保範圍內。

她指控保德理在2023年9月拒絕其理賠，是因為合同中隱藏了一個「單一的、埋藏式的條款」，該條款將腦動脈瘤手術僅定義為「開顱手術」。她指出，開顱手術風險更高、侵入性更強，且死亡率更高。

被稱為Tania的蔡女士聲稱，保德理「操縱」合同語言，「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

周二，蔡女士在庭審中針對保單文件中使用的語言，向保德理人壽理賠主管陳丹（Tan Kah Tin）發難。

她是在2016年經渣打銀行介紹後，向保德理購買了一份早期重大疾病保險。該保單名為Prulife Multiplier，提供死亡、殘疾、末期疾病和重大疾病的財務保障，並附帶一項可提供更高賠付額的早期危機保障乘數附加險。

蔡女士向陳女士提出，保單文件的開頭部分並沒有術語表來清晰定義某些詞彙。相反，她聲稱免責條款僅出現在文件最後部分的「單一頁面」上。

法官在庭審過程中多次介入，詢問蔡女士的具體訴求。

在某一時刻，蔡女士表示：「我的主張是，這份保單邏輯極其複雜且充滿歧義。這就是我的訴求。我試圖證明的是，如果必須嚴絲合縫地遵守合同的明文條款，那麼將沒有任何理賠能夠通過。」

蔡女士還向陳女士展示了保單文件的一個章節，並詢問對方是否同意：針對中風的血管內手術並未被列入該處的免責條款中。

陳女士表示同意，但補充說，之所以沒有列入，是因為她的理賠屬於另一個章節下的不同條款，並指出了相關內容的位置。

蔡女士還追問，為什麼針對心臟動脈瘤使用的「同樣的通俗英語」沒有被用於腦動脈瘤的定義。

對此，陳女士回應稱她無法對此發表評論，因為她並非保單文件的起草者。

**保德理回應**

由Virtus Law律師Joavan Pereira領導的律師團隊代表保德理表示，蔡女士的索賠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合同明確且毫不含糊地規定，蔡女士所接受的手術類型不符合其尋求的一次性賠付金額標準。

保德理在周二給CNA的聲明中表示，由於案件仍在進行中，無法對蔡女士的具體案例發表評論。

聲明指出，保險公司在2016年對血管內修復手術的承保方式各不相同，保德理當時將其列為除外責任，其他一些保險公司也是如此。

保德理表示，其部分重大疾病保單（包括其在2026年3月推出的最新計劃）現在已經涵蓋了蔡女士所尋求賠付的這類手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