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行為準則本月生效 行人應使用人行道並靠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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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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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行為準則本月生效，行人應儘量使用人行道並靠左走。為了個人安全，行人也應避免使用手機或聽音樂。（海峽時報）

行人行為準則本月生效，行人應儘量使用人行道並靠左走。為了個人安全，行人也應避免使用手機或聽音樂。

活躍通勤法令今年2月在國會修正後所加強管制條例，部分新條例已在8月1日生效，行人行為準則也相應更新。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根據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去年提出的多項建議，擴大原有的行為準則，首次規範行人使用人行與共用道的行為，鼓勵行人更安全地與其他用戶共享道路。 

這項行為準則過去只專注在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代步工具的使用者。

陸交局8月4日受詢時說，更新後的行為準則有助鼓勵行人培養良好的公路使用習慣，並與現有針對其他公路使用者的相關法令規定和準則相輔相成。

陸交局說：「我們將繼續展開宣導，教育公眾如何攜手打造更安全、更負責任的共享道路環境。」

該局將在今年底推出運動，鼓勵公眾成為更優雅的公路使用者。

行人行為準則主要有三大建議。行人若沒打算超越另一名行人，應靠道路左邊走；如果有得選擇，行人應使用人行道，而不是腳踏車騎士可以使用的共用道。

行人也應對周圍環境保持警惕，避免使用手機或聽音樂，以及時察覺危險或障礙物。

同時生效的其他新規定包括電板車用戶必須滿16歲才能在腳踏車道騎車，否則須有成年人監督才能公開騎行。

用戶在騎行時也禁止使用手機，除非手機是裝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這項規定也適用於在公路上使用的活躍通勤器材。

配合禁止未滿16歲者在沒有成年人監督下騎電板車的規定，行為準則增加監督者可參考的部分。

成年監督者除非具備足夠信心和能力，否則不應同時監督超過一名年輕騎士，並應確保對方時刻在視線範圍內。他們也應教導年輕騎士有關安全騎行和相關規定。

由於涉及電板車的魯莽騎行和火患事故頻頻發生，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去年9月提呈多項建議，並獲得政府全盤接受，以進一步加強行人和騎士的安全。

不過，隨著政府收緊對這類器材的條例，電板車被禁止在人行道騎行，類似事故已有所減少。 

記者：蘇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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