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男行騙被捕潛逃大馬 找人綁自己騙老豆16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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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7-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5日訊）41歲男子因欺騙罪行被捕後棄保潛逃，找來人口販子安排他潛逃到泰國，在偷渡到大馬後，找了6人綁架他，向家人索取55萬元（165萬令吉）贖金。

一名新加坡25歲男子鄭東星因協助收取贖金，為1000元（3000令吉）酬勞坐牢20個月。

被告面對一項觸犯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被綁架的肉票是41歲男子吳俊傑，他因涉嫌干下欺騙罪行，在2017年4月被商業事務局逮捕。他獲保釋後，聯絡偷渡集團分子黃達明（33歲，馬來西亞籍）。後者表示將以1萬2000元（3萬6 000令吉），在2017年8月17日，幫吳俊傑以水路偷渡到柔佛，再以陸路方式進入泰國。

不過黃達明另有打算，他與一名大馬男子陳金安（27歲）共謀，安排6名男子在柔佛守候，在吳俊傑偷渡到柔佛後，將他綁架帶到一間洋房 ，向他的家人要贖金。

綁匪當時要55萬元贖金，並打電話與吳俊傑的父親聯絡，要求對方交贖金，最後以8萬元（24萬令吉）成交。

一名本地男子周元孟（44歲）聯繫被告鄭東星，稱只要被告協助他向受害者父親收取8萬元贖金，就會得到1000元的報酬，被告答應。

周元孟通過藍牙耳機指示被告行動，兩人駕駛租來的車，一前一後抵達與吳俊傑父親交易地點百慕樂商場，成功從對方手裡拿到一個白色信封，信封內有一捆1000元鈔票。被告交給周元孟後，獲得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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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7/200725sm4.jpg)鄭東星在百慕樂商場，從受害者父親接過24萬令吉贖金。（檔案照） 

被告於2017年8月20日被逮捕歸案。他昨日出庭表示認罪。

法官表示，被告年紀尚輕，希望他吸取教訓，最終判他坐牢20個月。（人名譯音）

## 被告認罪

申請延期服刑



被告來自單親家庭，目前在理工學院讀二年級，求情延期服刑，以參加考試。

被告前日通過律師求情時表示十分懊悔，決定認罪，並向法官申請延期服刑。

律師表示，被告在8月26日需參加最後一個考試，希望完成考試再服刑，法官批准被告表示，母親如今生病，為不讓母親擔心，由友人擔保。綁架案主謀仍在逃

## 主謀仍在潛逃



涉及綁架案的七人中，主謀仍在潛逃，三人還在大馬，兩人已入獄。

案情顯示，涉及案件的有7人，當中有4名新國人，一名印尼人和兩名馬來西亞人。分別是黃達明（33歲，馬來西亞籍）、陳金安（27歲，馬來西亞籍）、恩佐（26歲，印尼籍）、余鍾傑（42歲）、周元孟（44歲）、楊峰華（28歲）以及鄭東星（25歲）。

其中主謀黃達明還在逃，陳金安、余鍾傑和恩佐目前人在大馬。周元孟在去年10月3日因這起案件及其他案件被判坐牢15年鞭24下。楊峰華則在去年3月22日認罪，被判坐牢6個月。

此外，受害者吳俊傑脫綁後立刻遭大馬警方逮捕，入獄5個月，之後被遣送回新加坡，被判坐牢11年半及鞭打六下。

控方指出，被告在這起綁架案中的作用僅限於信使的角色。

控方認為周元孟計劃周密，與被告兩人駕駛不同的車並通過電話保持聯繫。被告甚至還採用了化名，以避免吳俊傑父親指認自己。

控方表示，被告是在已知道吳俊傑被綁架的前提下犯罪，還從中獲取1000元的佣金。被告當時了解這項工作是非法的。

不過，控方認為，被告並沒有參與任何策劃，也沒有預謀，只是在犯案前兩小時才加入，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2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