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碼頭跨年夜群聚 兩青年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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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10
Source: 獅城新聞

**克拉碼頭跨年夜群聚 兩青年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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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星邀請九名朋友到克拉碼頭跨年倒數兼慶生，狂歡之中爬到橋欄杆上往眾人亂灑香檳，結果與朋友雙雙被判罰款。

被告維馬（Verma Pulkit，22歲）及哈加芝（Harjaz Singh，21歲）前天（3月8日）各承認兩項沒戴口罩和沒有保持一米安全距離的罪名，餘項群聚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邀請朋友聚集慶生的維馬被判罰款3000元，哈加芝則被判罰款2000元。

兩名被告事發時就讀新加坡管理學院，但法庭文件沒透露他們的國籍。

案情顯示，兩人與其他八名朋友當時在克拉碼頭的李德橋（Read Bridge）附近，為維馬慶生及慶祝跨年。

在倒數迎新時刻，維馬爬上李德橋的欄杆，有人遞了一瓶香檳給他，打開酒瓶後他就往眾人亂灑香檳。周遭的電眼拍下哈加芝當時也在人群中，兩人都沒戴著口罩，也沒有保持一米安全距離。

群聚的朋友包括阿迪士（Ateesh Ashutosh Rao，22歲）及沙瑪（Shyama Kumar Sharath，19歲），兩人上周也被控上庭。

倒數結束後，眾人還切生日蛋糕慶祝生日。警方不久後到場驅散人群。

維瑪求情時說，他們當時過於衝動，如今知道自己犯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哈加芝的代表律師則表示，他目前在本地獨居沒有收入，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指出，我國仍致力於對抗疫情，遵守安全管理措施至關重要，無法容忍這類違法聚會。

另一名被告威廉·亞歷山大·布魯克斯－波茨（William Alexander Brooks-Potts）的案件則出現轉折，控方允許他罰款銷案，並撤銷他面對的兩項罪名。

被指裝扮成蜘蛛俠，與朋友群聚拍照的青年柯特拉（Kotra Venkata Sai Rohankrishna）則料在本月22日出庭認罪。

迄今，共有10人因這起事件被控上法庭，至少15人銷案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