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男人！伸手入褲袋 偷阿嬤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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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0-19
Source: 獅城新聞

向坐電動代步車的85歲阿嬤討安眠藥被拒，男子竟擅自伸手進阿嬤褲袋，拿走錢包，抽走裡頭的250元（約750令吉）現金後，再回頭把「空錢包」丟還給阿嬤。

《聯合晚報》報導，欺負阿嬤的男子是41歲的賈甘塔，事後面對8項控狀，包括掠奪、偷竊、破門行竊和惡作劇等，他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58個月和打鞭六下。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3月16日下午12時40分，在法蘭西路（French Road）第802座組屋底層遇到一名82歲阿嬤，他知道阿嬤早前曾賣安眠藥，於是問阿嬤能否讓他賒帳購買兩顆安眠藥。

阿嬤當時坐著電動代步車打算到附近的便利店買打火機，她拒絕被告要求後，被告竟從後方拉著電動代步車不讓阿嬤離開，接著把手伸手進入阿嬤褲袋，拿走阿嬤的錢包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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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賈甘塔擅自伸手進85歲阿嬤的褲袋，從錢包內偷走250新元現金。（檔案示意圖） 

阿嬤當時感到害怕，也因坐著電動代步車難以追趕，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錢包被拿走。

被告跑開後，先拿走錢包里的250元，接著倒回頭把錢包還給阿嬤，再逃之夭夭。

阿嬤打開錢包，發現兒子給的250元家用不見後，在鄰居的協助下報警。

調查顯示，被告搶走阿嬤的錢後意猶未盡，同天下午3時50分又跑到盛港一帶的服裝店，趁店員去廁所時偷走收銀機內的643元。

庭上揭露，被告從2005年開始就曾因破門行竊、偷竊、偷車、企圖行騙等罪行而進出監獄。

被告寫了求情信呈堂，內容提及他計劃與伴侶結婚，承諾會改過自新，懇請法官輕判。

**贓物未拿下車**

凌晨在組屋區一帶溜躂，被告突然感到口渴，竟破門進入咖啡廳搜刮3559元（約1萬677令吉）財物。

不過，他後來搭德士到芽籠，贓物還未拿下車，德士就已開走。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犯下偷竊和掠奪等罪名被警方調查，但他保釋期間又犯下破門行竊案。

2020年5月1日凌晨2時許，他在實龍崗北1道一帶徘徊，當時他感到口渴，碰巧看到附近有一間已關門的咖啡廳。

他破門進入咖啡廳後，發現裡頭有一個手推車，於是他把價值超過3559元貴重物品一併放進手推車推走，包括1800元手提電腦、1500元平板電腦、219元銅管和其他物品。

接著他召來一輛德士，並把所有贓物放上車。等德士來到芽籠後，他囑咐司機等他，他則先下車找留宿的地方，但他約10分鐘後回頭卻發現德士早已離開。

咖啡廳老闆事後發現店內入賊，於是報警處理，被告最終落網，但沒起獲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