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未營業被要求賣食物  攤販潑沸水趕客 判坐牢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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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9-26
Source: 獅城新聞

咖啡店攤位還未營業，顧客便要求買食物，攤販不滿顧客糾纏，潑熱水趕客，被判坐牢4周。

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張英偉（33歲，譯音）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他被指在4月15日早上10時45分，在武吉巴督西8道第433座組屋咖啡店向一名28歲的孟加拉籍男子Roy Nitai Chandra潑熱水。

他前天認罪後被判坐牢4周。

案情顯示，被告在咖啡店一攤位當廚師，案發時他在攤位準備食物，受害者前來要求購買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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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英偉將熱水潑向顧客，被判坐牢4周。（檔案示範照） 

被告告訴受害者攤位還沒開始營業，請他稍後再來，但受害者堅持要求買食物。這時，被告失去耐心，向被害人潑了一杯熱水，想趕走對方。該熱水通常是被告用來給勺子消毒的。顧客頸和胸輕度燒傷

受害者被潑了熱水離開，並於當天下午3時30分前往黃廷方醫院急診部門求診。根據診斷，他的左頸部和左胸壁都有輕度燒傷。受害者隨後報警。

控方表示，被告使用危險的熱水潑受害者，應加重罪責。他補充說，即使受害者在攤位關門的情況下要求購買食物，被告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拒絕受害者，甚至可以不去理會他。

法官指出，即使受害者輕度燒傷，但被告用100度沸水攻擊受害者，行徑十分危險。法官認為，為趕走受害者而潑熱水並不是藉口，最終判被告坐牢4周。

求情稱拿雞翅膀安撫受害者，對方竟討要更多，才潑熱水趕人。

被告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當時忙著準備食物，也告訴受害者自己在煮東西，請他晚點再來。為了安撫受害者，被告還給了他一隻雞翅膀，受害者卻不滿足，回來要更多食物。

律師說，因為受害者糾纏不清，被告要趕走對方，才會拿起身旁熱水，並非故意，也沒有針對受害者任何部位去潑。

另外，律師指出受害者是一名建築工人，十分強壯，不是弱者。被告事後也賠償了300元（約900令吉），支付他的醫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