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經紀1人飾3角 騙少女傳裸照索數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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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男子通過3個不同身份，先誘騙16歲女網友傳裸照給他，後威脅女網友交出1萬元，或找人拍性愛錄像，否則便把裸照散播出去。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6歲的龐彪恩（譯音），案發時是名保險經紀。他面對一項轉發他人裸照和一項威脅轉發他人裸照的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 時一併考慮。 

案中受害者是一名現年18歲的少女。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4年3月中在網上結識受害者。受害者當時只有16歲，但向被告謊稱自己17歲。被告則自稱名叫「艾登」，在理工學院就讀。

被告與受害者聊天，隔月發了10張裸照給受害者，並要求對方「回禮」。 受害者於是傳了4張沒有露臉的裸照和性感照給被告，也將自己露臉的照片和影片發給被告。

受害者於同年5月與他人交往後，便與「艾登」斷聯。被告不肯罷休，後來以「艾登」哥哥「布萊恩」的身份與受害者聯繫。

受害者與「布萊恩」交談約5個月後，發現「艾登」的社媒帳號盜用過一名健身網紅的照片當自己的大頭照，因此起了防範之心，連帶也停止與「布萊恩」聊天。

被告這時仍不死心，他用另一個手機號碼，以另一名男子「德瑞克」的身份，於2024年12月7日將受害者的裸照發給受害者，並威脅受害者交出1萬元，或發更多裸照給 他，否則便散播手上裸照。

受害者求饒，被告又提出要她找比自己年長的男性拍性愛錄像。

被告希望受害者能找「布萊恩」完成任務，達到與受害者發生關係的目的。不過受害者沒有屈服，她於隔天凌晨1時46分報警。被告於3月24日認罪，案展4月27日下判。

## 謊稱「弟弟」為少女輕生亡



被告向受害者謊稱「艾登」為情所困而自殺，希望受害者感到內疚，並繼續與「布萊恩」交談。

被告於2024年6月18日以「布萊恩」的身份傳簡訊給受害者。

「布萊恩」稱自己是「艾登」的哥哥，還說「艾登」在日本自殺並留下遺書，內容指他 認識受害者後以為找到真命天女，沒想到受害者把他當「炮友」，因此決定輕生。

被告還將遺書的照片發給受害者，並編造謊言，說6月18日是「艾登」喪禮的最後一天，他的父母因「艾登」的死而生受害者的氣，而他（「布萊恩」）則成功安撫了父母情緒。

受害者最後相信了被告的謊言。被告這麼做是為了讓受害者感到內疚，並繼續與「布萊恩」保持聯絡。

## 控方求判監30至32個月 鞭3下



控方指被告以不同分身操弄年幼的受害者，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30至32個月，鞭打3下。

控方也提到，受害者拍下裸照時只有16歲，也曾傳易通卡的照片給被告證明自己的年紀，但被告並沒有因此放過受害者，反而繼續威脅她。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罪行沒有造成多大傷害，沒有證據顯示受害者因這起事件蒙受永久性心理或精神創傷。律師也表示被告沒有因威脅受害者而得到任何好處，求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