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兒大學畢業後擬深造   法官：家長無義務承擔「奢侈」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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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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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家長沒義務承擔孩子奢侈的教育費。（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大學講師與妻離婚，不滿法官平分資產上訴至高庭，稱兩兒子有意到外國深造，身為家庭主婦的前妻應承擔部分學費，但高庭法官指這種奢侈教育家長無義務承擔，駁回講師的上訴。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高庭判詞，來自斯里蘭卡的63歲大學講師和52歲妻子結束23年婚姻，兩人如今已是永久居民。他們育有兩名成年的兒子。

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早前裁定兩人平分婚姻資產，講師每個月也需支付妻子5000新元贍養費，直到去年7月為止。講師對此不滿，上訴至高庭。

講師上訴的理由之一，是兩名兒子的教育費用。他指大兒子目前就讀美國頂尖大學，還有兩年才畢業，之後有意修讀多3年的法律學士後課程。小兒子則是在新加坡念大學，但希望日後到英國修讀碩士課程。

講師認為，平分婚姻資產意味著，妻子無論是過去、現在或未來，都無需承擔兒子們的學費。

他指出，若由他獨自承擔費用，非常不公平，更何況兒子們比妻子弱勢，應當需要父母支持他們的學業，因此懇求法官調整資產分配，讓妻子也分擔教育費用。

高庭法官指出，家長都有義務支持孩子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但前提是費用必須合理。家長沒義務提供孩子奢侈品，而這些教育費用顯然是奢侈的。

法官說，兩名兒子去深造時已是成人，需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他們有能力養活自己，若想要深造無需依靠父母資助，而是可以找工作存錢、申請獎學金、貸款或半工半讀。

丈夫固然可以寵愛小孩，但不能等同要求妻子，她沒義務在超出個人經濟負擔下承擔孩子的教育費，加上妻子超過20年沒收入，即使返回職場收入也有限，因此婚姻資產的分配也是她維持生活的所有。

早前國家法院法官考慮到丈夫必須要支付的高額學費，因此只判他必須支付妻子贍養費至去年7月，高庭法官認為再減少妻子養老的資產是不恰當的，因此駁回了丈夫的上訴。

夫稱向手足借百萬 不應納入婚姻資產 

講師稱手足共借了100萬餘新元給他，不應該將其納入婚姻資產，分給妻子。

講師稱國家法院法官在點算婚姻資產時，不應該把手足借給他的103萬1621新元納入考量，並認為這筆款項應該在分配資產前進行扣除，否則前妻會從中獲利。

高庭法官指出，講師無法出示銀行帳目或其他文件，證明手足曾借錢給他，更何況這不是一筆小錢，拿出證據並不是特別困難的事。

法官認為，沒有充足的文件證明，講師的說法站不住腳。

指有聘女傭妻貢獻少 

講師指家中有女傭，妻子貢獻應被減少，但法官指婚姻需要兩人維繫。

講師說，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家庭開銷都是他承擔，並指家中有全職女傭，妻子作為家庭主婦的貢獻應當減少，懇求法官著重考慮他的經濟貢獻，判他獲得65%資產。

但法官指出，針對長期處於單薪家庭的案件而言，平分資產普遍更為公平，因為婚姻需要雙方維持關係。

雖然丈夫跟兒子關係親密，但這也沒減輕妻子作為家庭主婦的負擔，法官也指在這段關係里，沒證據顯示夫妻是不平等地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