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撞傷至骨折 涉事婦女道歉願賠3500元

女童的左胳膊骨折,目前還需要戴胳膊護套。(圖:Facebook)
因為超市擁擠,一名婦女匆忙之中把一名四歲撞傷後「一走了之」,父親報警和網上尋人,終於找到婦女。婦女向他解釋,以為女童沒事所以離開現場,她也承諾賠償3500元的醫藥費。
《8視界新聞網》日前報道,一名四歲女童2月8日在馬西嶺的昇菘超市被一名婦女撞倒,導致她的左手骨折。不過,婦女被指撞傷人後匆匆離開,女童的父親為此憤而報警,並在網上貼文找婦女。
父親Kenny Wong昨早告訴記者,警方上周五(16日)聯繫他說,這起事件屬於意外,所以提供他婦女聯繫方式,建議他們私下解決。
「我就聯繫婦女,然後約對方隔天在昇菘超市附近見面。見面後,她有道歉,並承認是自己絆倒我的女兒,但是以為女兒沒撞到哪裡,所以就走了,沒想到傷勢那麼嚴重。」
已原諒對方
Kenny說,婦女既然道歉了,他和家人也都已原諒她。
他也透露,婦女願意賠償醫藥費,並承諾在3月中旬支付賠償費。
「女兒目前的醫藥費已超過3000多元,這還沒包括後續的複診費用和拆線,也要差不多2000元。我們原本打算讓婦女支付至少5000元,但是既然她願意認錯,我最後決定讓她給3500元就夠了。」
女童需包石膏兩三個月
他說,女兒目前已感覺不到疼痛,但是還需要包石膏兩到三個月,行動有些不方便。
Kenny說,事發時,只有他母親和女兒在超市,女兒被撞倒後,婦女有停下看了看女兒,但是礙於母親當時很慌張,緊張女兒的情況,所以沒有及時向婦女追究責任。
「因為平時我和老婆都是來回新馬上班,孩子則放在幼兒園,晚上才接回家,女兒的手弄傷後,幼兒園那邊也很難照顧,我自己也拿了好幾天假照顧女兒和帶她去複診,生活作息被打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