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童被撞傷至骨折 涉事婦女道歉願賠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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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22
Source: 獅城新聞

## 女童被撞傷至骨折 涉事婦女道歉願賠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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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的左胳膊骨折，目前還需要戴胳膊護套。（圖：Facebook）

因為超市擁擠，一名婦女匆忙之中把一名四歲撞傷後「一走了之」，父親報警和網上尋人，終於找到婦女。婦女向他解釋，以為女童沒事所以離開現場，她也承諾賠償3500元的醫藥費。

《8視界新聞網》日前報道，一名四歲女童2月8日在馬西嶺的昇菘超市被一名婦女撞倒，導致她的左手骨折。不過，婦女被指撞傷人後匆匆離開，女童的父親為此憤而報警，並在網上貼文找婦女。

父親Kenny Wong昨早告訴記者，警方上周五（16日）聯繫他說，這起事件屬於意外，所以提供他婦女聯繫方式，建議他們私下解決。

「我就聯繫婦女，然後約對方隔天在昇菘超市附近見面。見面後，她有道歉，並承認是自己絆倒我的女兒，但是以為女兒沒撞到哪裡，所以就走了，沒想到傷勢那麼嚴重。」

已原諒對方 

Kenny說，婦女既然道歉了，他和家人也都已原諒她。

他也透露，婦女願意賠償醫藥費，並承諾在3月中旬支付賠償費。

「女兒目前的醫藥費已超過3000多元，這還沒包括後續的複診費用和拆線，也要差不多2000元。我們原本打算讓婦女支付至少5000元，但是既然她願意認錯，我最後決定讓她給3500元就夠了。」

女童需包石膏兩三個月 

他說，女兒目前已感覺不到疼痛，但是還需要包石膏兩到三個月，行動有些不方便。

Kenny說，事發時，只有他母親和女兒在超市，女兒被撞倒後，婦女有停下看了看女兒，但是礙於母親當時很慌張，緊張女兒的情況，所以沒有及時向婦女追究責任。

「因為平時我和老婆都是來回新馬上班，孩子則放在幼兒園，晚上才接回家，女兒的手弄傷後，幼兒園那邊也很難照顧，我自己也拿了好幾天假照顧女兒和帶她去複診，生活作息被打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