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戶頭還賭債涉轉走108萬新元 男子判監17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ZrBVk
Published: 2025-04-07
Source: 獅城新聞

![買戶頭還賭債涉轉走108萬新元 男子判監17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1/17615410.avif?0)





被告因沉迷賭博，聽取賭博網站指示去買青少年銀行戶頭賺非法快錢，結果遭判坐牢17個月。（早報網圖） 

（新加坡訊）男子沉迷線上賭博，為賺賭金，不僅交出自己的銀行戶頭給非法網站經營者，還向青少年購買銀行戶頭和電話卡來抵消賭債，所有戶頭涉及的轉帳金額超過108萬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艾木思陳（Amus Tan，26歲）共面對11項控狀，他早前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和兩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法官將餘項一併考量後，判他坐牢17個月。

## 為1000新元賭金 賣自己銀行戶頭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和2021年期間，經常在非法賭博網站賭博。到了2020年4月，被告已經輸了至少4萬元。

一名人在泰國，負責運營賭博網站的男子「家文」聯繫上被告，要求被告提供銀行戶頭資料，換取1000元賭金，在賭博網站上使用。

被告於是交出銀行戶頭資料，並把提款卡交給家文的「下屬」。不過，後來銀行發現戶頭出現可疑轉帳記錄，於7月關閉了戶頭。被告隨後又交出另一個銀行戶頭資料給對方。

2020年8月，被告的銀行戶頭一共有超過26萬9560元的轉帳記錄，新加坡警方至少接到4起報案，受害者指因墜入投資騙局，錢被轉入這個戶頭。

9月23日，被告被警告不能隨意把銀行戶頭交給他人使用，過後被保釋在外。

儘管當局還在進行調查，被告仍繼續在網上賭博。截至2020年底，被告又輸掉2萬元。

賭博網站的「客服人員」埃文斯隨後找上被告，指被告若能找來他人的銀行提款卡和手機SIM卡，就能用來抵消他的賭債。被告每提供一張提款卡，還能獲得1000元的賭金。

被告隨後通過通訊群組發出信息，要收購銀行戶頭並提供「快錢」，最後向幾名青年購買他們的銀行戶頭資料。

他在2020年12月到2021年2月期間，向至少3人取得銀行戶頭資料和電話SIM卡。其中一人提供了3個銀行戶頭資料，這3個戶頭共有至少82萬元的轉帳記錄，其中13萬元被追蹤到是犯罪所得，警方接獲報案的受害者至少有17人。（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