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為隨時救人車裝四警示燈 阿叔涉改裝車接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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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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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把緊急救援車禍傷者當己任，阿叔為私家車貼上「緊急應對隊」貼紙，前後還安裝了四盞紅藍警示燈，但因未獲允許改裝車，如今接兩張百元罰單。

這名熱心人士林金龍（55歲）受訪時說，上個月31日約下午1時許，開車經過泛島快速公路（PIE）往大士方向的路段時，看到有兩輛轎車相撞，他於是下車幫忙，其中一名司機被安全氣囊割傷手，他為對方止血。 

他說，本身是受訓過的急救人員，一向來車上不僅備有急救箱、自動心臟除顫器（AED），還有滅火器和擔架，只要路上遇到有人受傷，他都會儘可能去幫忙急救。 

他指出，為了自身的安全，他還網上購買警示燈安裝在車頭和車尾，遇到車禍要下車幫忙時，他才會在停下車後開啟警示燈。

他說，當天下車幫忙受傷的司機時，他也開啟警示燈，怎料輔警抵達後，卻質問他為什麼車上有警示燈緊急信號燈，還抄下他的身份證號碼。 

「隔天我就收到來信，要求我4日去檢查車，原因是我的車子前後安裝了額外的警示燈，可是我問心無愧，所以沒有把車送去檢查。」 

林金龍過後分別在1月13和16日收到兩張各100元罰款的罰單，指他違反公路交通法令（Road Traffic Act），一張指他沒有到按照規定到授權檢查中心去檢測車子，另一張則指他在沒有許可下安裝額外的警示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