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5 日,一起因闖紅燈引發的交通事故在法庭上有了判決結果。57 歲的巴特羅利薩(譯音)作為內部安全局人員,在駕車時魯莽闖紅燈,導致嚴重車禍,致使一名汽車駕駛者及車上四名乘客受傷。最終,他因觸犯公路交通法令,被法庭判處罰款 7000 元,並吊銷各級駕照一年半。

這起事故發生在 2024 年 3 月 22 日中午 12 時 39 分,地點位於惹蘭文禮(Jalan Boon Lay)和文禮道(Boon Lay Avenue)的交界處。法庭審理查明,事發時巴特羅利薩正駕車沿著惹蘭文禮往惹蘭巴哈(Jalan Bahar)方向行駛。
當他行至事發交界處時,面對亮起的紅燈,並未停車,而是徑直闖紅燈通過路口,結果與一輛從反方向右轉的汽車發生劇烈碰撞。
法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清晰顯示,巴特羅利薩在接近交界處時絲毫沒有減速跡象,撞上對方車輛後,兩車的擋風玻璃瞬間破裂,現場一片狼藉。
據庭上披露,被撞右轉車輛的駕駛者和車上四名乘客均在此次事故中受傷,身體遭受不同程度創傷。
控方在庭審中指出,巴特羅利薩闖紅燈的魯莽行為是導致五人受傷的直接原因,性質惡劣。此外,還提及被告此前也曾有觸犯交通條例的記錄,基於這些因素,控方請求法官給予其適當的刑罰,以起到警示作用。
被告的律師在為其求情時表示,巴特羅利薩已擔任多年公務員,在過往工作中為國家做出諸多貢獻,此次事故發生後,被告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內心充滿懊悔,懇請法官從輕發落。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不會因被告的職業身份或過往貢獻而有所偏袒。
內部安全局發言人在回應相關詢問時明確表示,這起車禍完全是巴特羅利薩的個人行為所致。但作為公務員,無論身處哪個部門,都必須始終堅守最高標準的個人品行與操守。
內安局也將針對巴特羅利薩的此次不當行為,採取相應的內部處置措施。這起案件再次提醒廣大駕駛者,遵守交通規則是保障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的基本前提,任何魯莽駕駛行為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