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虐待4幼童強行灌水反覆強迫躺下　前女教師判監一年5個月2周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ZrZlp
Published: 2025-03-15
Source: 獅城新聞

![虐待4幼童強行灌水反覆強迫躺下　前女教師判監一年5個月2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0/17602646.avif?0)





被告林敏（譯音）。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 幼兒園前教師涉虐待4名幼童，包括強行給孩子灌水、不顧孩子的掙扎哭喊，反覆強迫躺下等，結果被判入獄一年5個月2周。

被告林敏（35歲，譯音）共面對4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兩項使用刑事武力的罪名，她對其中3項認罪後，法官將另一項納入判決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2020年3月加入馨樂園當教師，案發時是受害孩童的華文教師，受害孩童的年齡介於一歲至3歲。

為保護這些孩子，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能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具體案發地點。

2023年6月30日下午，被告看見一個一歲10個月大女童的水瓶里的水仍是滿的，知道她沒有喝水，於是把水瓶推向女童，要她喝水。但是，坐在地上的女孩沒好好喝，水灑在衣服上。

被告再次把水瓶遞過去時，女孩把頭撇向一邊，她見狀竟使勁抓住孩子的嘴說：「不，喝水。」女孩開始大哭，被告提高聲量重複要她喝水，並繼續把水瓶推過去，後來還強行讓孩子躺下，捏著她的雙頰往嘴裡灌水。這導致仍在哭泣的女童被水嗆著，咳了起來。

同月的兩個下午，被告也粗暴對待一名2歲5個月大的男童。 6月27日，被告因男童不想喝水而動怒，強迫他躺下，但他又坐了起來。被告隨後不顧孩子掙扎哭喊，至少兩次把他抓回來要他躺下。在這過程中，被告還不斷嘟囔，說男孩「爬得很快」、「可以去日本參加相撲」、「該打嘴巴」等。

6月30日，這名男童在被告要喂他喝水時，不停地哭喊並推開她。被告非常生氣，多次用手抓著男童的額頭讓他往後仰。後來，她警告男童若不喝水便會親自喂他，男童聽後乖乖服從。

上述兩名孩童的父母始終未察覺孩子被粗暴對待，直到8月17日接到院方的通知。

女童父母說，女兒有時會在半夜驚醒，哭喊「不要」和「拜拜，老師」，原來女兒的意思是要被告離開；男童的父母則告訴警方，兒子不喜歡陌生人觸碰他的頭部和背後，有時會哭著說不想上學，也會做夢。

其他控狀顯示，被告在2023年5月2日，強行要一名3歲女童坐在椅子上，往她嘴裡灌水；6月28日，被告也用書本拍打另一名兩歲男童的臀部，共打了5下。

根據馨樂園的指導原則，教師對行為不端的孩子只能給予口頭管教和勸告，或者取走他們最喜歡的玩具或遊戲，若這些方法無效則向校長諮詢。無論任何情況，教師都不能對孩子動手。

被告律師早前求情時說，本案與其他涉及有意傷害兒童的案子不同，幼童脫水是非常危險的，被告為了確保孩童喝水才會這麼做，而不是出於殘忍的心態，而且沒有危害孩童的生命，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指出，受害者都很年幼，難以表達受虐經歷，被告的罪行因此不易被發現。此外，即使孩童感到痛苦，她仍堅持自己的行為，無視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控方因此促請法官判她坐牢一年半至兩年。

承審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吳約翰周四（13日）下判時說，他不同意辯方的說法，即被告是為孩子的福利著想，是因為關心過度而導致犯罪。

法官指出，被告在試圖讓孩童喝水時，明顯無視她的不當行為已造成負面影響。雖然被告的行為並非出於惡意，但這些不當行為對受害孩童、他們的父母，以及其他目睹這一切的孩童所造成的心理創傷不容忽視。

法官判處，被告監禁一年5個月兩周。

法官做出判決後，被告透過律師要求延後一周服刑。法官批准被告在下周五（21日）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