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了孩子，才有勇氣回來」 男子潛逃13年後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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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2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假冒環境局人員上門檢查黑斑蚊滋生情況，和5名同夥入屋搶劫，男子潛逃13年後，今年1月返新落網。他稱因有了孩子，「才有勇氣回來」，前日被判坐牢3年9個月，以及打鞭8下。

《新明日報》獨家報道，13年前和5名同夥進屋搶劫，劫匪潛逃多年後今年1月9日在兀蘭關卡被捕，兩天後被控一項結黨搶劫的罪行。

如今45歲的林金榮（前譯林金勇）前天認罪後被判刑。根據控狀，他被指於2010年11月10日下午4時許，連同另外5人，進入循環路第49座組屋的一個單位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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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被告和5名同夥進屋搶劫，本報曾大篇幅報道。（檔案照） 

另5人分別是王美漢（46歲）、劉順貴（51歲）、何子偉（49歲）、葉易凱和黃偉漢。

王美漢和劉順貴於案發隔天被捕，何子偉則於2010年11月15日被捕，3人都已被定罪服刑。剩下的葉易凱和黃偉漢仍在潛逃。

被告林金榮則是在潛逃超過13年後，今年1月9日返新自首。

他求情時說：「我這13年也不好過……我現在有個15個月的寶寶，所以我才有勇氣回來。」

被告稱自己有心改過，希望法官能讓他早日回歸社會。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和葉易凱和黃偉漢是負責把賊贓帶到馬來西亞變賣，但他在庭上稱自己也不知道那些東西後來去了哪裡。

被告騙目標單位的孩子開門，一進屋就把三個孩子帶到房裡，綁手綁腳不讓他們出來。

黃偉漢留守車內，把車牌換成假的，被告和另外3人一同上門。被告假冒環境局人員上門檢查是否有潛在的黑斑蚊滋生處，當時屋內除了住戶的一對兒女（姐姐13歲，弟弟9歲）外，還有鄰居兒子（9歲）。

門一開，其他人馬上闖進屋內，一兩人負責把3個孩子帶進房裡，用塑料扣帶綁上他們的手腳，還恐嚇若出聲就用膠帶黏住他們的嘴。

其餘人開始翻箱倒櫃，共搜颳了4260元的財物。

完事後，4人跳上黃偉漢的車，開回去鐵道廣場，再兵分兩路，由被告、葉易凱和黃偉漢把贓物拿到馬來西亞變賣，其餘人則乘坐另一輛車離開。

被告林金榮、王美漢、劉順貴和何子偉是在同一個甘榜一起長大的髮小。案發前，他們4人都陷入經濟困境，便計劃搶劫賺錢。何子偉聽說有個非法收賭注的卜基，把錢收在案發地點，於是他們想趁對方不在家時上門。

何子偉害怕，拒絕一同進屋搶，選擇到組屋底層「看水」。為了「加強隊伍」，王美漢又找來馬來西亞籍的葉易凱和黃偉漢來幫忙。

案發當天下午3時許，一群人在鐵道廣場的停車場見面，跟著坐黃偉漢的馬來西亞註冊車輛到案發地點，何子偉則早已在循環路緊盯目標單位的任何動靜。

當時在車上的黃偉漢帶著刀、手套、塑料扣帶和兩個假的新加坡車牌；被告也帶了假的環境局人員證件。

主控官指被告在此案中扮演重要角色，還潛逃了13年，因此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他說，被告帶著假的環境局人員證件，騙受害人開門，讓其他人一同進屋搶劫。

雖然被告稱他並沒有從中獲益，但他們明顯是為了謀取利益才會犯案，不僅搶走4260元的財物，也因此禁錮並嚇壞了3個孩子。況且被告潛逃多年，也浪費資源追查，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年半到4年，以及8到10下的鞭刑。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被告自首並選擇認罪，但也得將他潛逃逾13年納入考量，最終判他坐牢3年9個月，以及8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