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藏156軟氣槍 獅城「軍火商」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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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25
Source: 獅城新聞

![家藏156軟氣槍 獅城「軍火商」罪成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4/17449660.avif?0)





被告劉輝建因家中非法藏有156支軟氣槍，被判罪名成立。（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44歲男子涉嫌在家中非法藏有156支軟氣槍，他昨日被判罪名成立，法庭擇日下判。

《新明日報》報道，控方指他是「軍火商」，在網上販賣軟氣槍，還叫電召車司機幫他載送。

被告是現年44歲的男子劉輝建（譯音），他面對3項控狀，包括兩項觸犯軍火與爆炸物法令，以及一項觸犯進出口條例的罪名。

他不認罪，案件於2021年4月開審。

控方選擇以其中一項觸犯進出口條例的罪名進行審訊，餘項暫時擱下後，法官今早判被告罪成，案件擇日下判。

控狀指被告沒有執照進口或出口仿真模型槍。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他被指於2018年11月16日約下午1時30分，在新加坡沈氏坊第53座組屋4樓的一個單位內，非法擁有156支共62種款式的軟氣槍。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控方指被告是個專門通過網絡非法出售軟氣槍的商人，警方所起獲的156支槍枝都是以電池或彈簧發動。

主控官指出，被告案發當天聘請了電召車司機幫他送貨，結果遭人舉報，警方突擊他的住家並將他逮捕。

陳姓電召車司機之前上庭供證時說，當時接到要在沈氏道一帶把乘客送到兀蘭的工作。

但他到達接客地點後，乘客卻只要求他送一個盒子，說裡面是書籍和雜誌，送到目的地後，收貨人會支付車費。

司機接過包裹後發現非常沉重，擔心包裹里有非法物品，因此要求對方打開包裹給他看。

司機說，對方原本不願意打開，但最終還是妥協，一打開赫然見到裡頭有一把「槍狀物」。

司機當下拒絕載送，並打電話通知公司後離開，公司過後報警。
